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對「歧視條例檢討」的意見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對「歧視條例檢討」的意見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首次為所有現行歧視條例進行全面檢討,研究如何更新條例以切合現今香港市民的需要。當中第七章關於例外情況的檢討中,提出了「你認為在提供公共房屋方面容許婚姻狀況歧視的例外情況應否廢除?」的問題,諮詢公眾是否應廢除「居者有其屋」或「私人機構參與計劃」中有家庭的申請人會較單身人士優先的例外情況。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認為,平機會應致力消除公共房屋政策上任何形式的歧視。我們認同貴會在上述諮詢問題裡,指出公共房屋的政策「不代表必需要有婚姻狀況歧視的例外情況。例如,無結婚的夫婦可以有家庭,單親也可以有家庭」。除此之外,在公共房屋政策具體實施上,單身人士至少還包括了「未婚」、「已離婚」及「已喪偶」(並且沒有子女的)婚姻狀況人士,全部符合目前《性別歧視條例》有關「婚姻狀況」的定義和保障範圍。若法例在將來獲修改,沒有結婚卻有事實婚姻關係之人士,都可能會納入定義和保障其免受歧視,惟現時公共房屋政策將前述所有狀況一律概括為「單身人士」,他們全部不包括在公共房屋政策「一般家庭」定義之內。

除了《性別歧視條例》附表5中,「居者有其屋」或「私人機構參與計劃」中有家庭的申請人會較單身人士優先的例外情況外,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亦存在着婚姻狀況歧視的問題。公屋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的情況與「居者有其屋」或「私人機構參與計劃」的情況極為相似,政府根據申請人單身的婚姻狀況,利用計分制將申請人排拒於「一般家庭」申請公屋的一般輪候冊外,並實施配額,限制單身申請者分配公屋的機會,構成婚姻狀況歧視。而「配額及計分制」並沒有在《性別歧視條例》中被列為例外情況。

在2005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指由於當年單獨申請租住公屋的年輕人數目飆升,為免削弱有更迫切住屋需要的家庭入住公屋的機會,決定向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實施「配額及計分制」(注一),讓較年長申請者獲優先編配單位,並指有關制度是必要、合理和相稱的。然而,房委會沒有提出任何理據,解釋為何核心家庭比「單身人士」對住屋有更逼切的需要,更沒有採取任何具體評估住屋需要的措施,而只以婚姻狀況作二分,未能顯示其合理性。此外,即使對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作差異對待有合理性,現時編配予家庭和單身人士的公屋單位並不相同,單身申請人數目飆升並不會削弱有更迫切住屋需要的家庭入住公屋的機會,因此以「配額及計分制」限制單身人士申請公屋,根本並無必要。而房委會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輪候年期完全撇除在政策目標之外,輪候時間遙遙無期,亦肯定不相稱。單身人士和家庭其實都有不可抹煞的住屋需要,「配額及計分制」,並沒有考慮當時年輕單身人士面對的實質生活困難和住屋需要,以及人口結構的變化,只以申請數目飆升,令單身人士受到比一般家庭申請者不乎比例的較差待遇。而在今日嚴峻的住屋困境下,單身人士的住屋需要更呈明顯。

而在剛過去的10月14日,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更通過了收緊「配額及計分制」的建議,增加「配額及計分制」的配額和年齡分數,並對已經輪候五年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進行查核(注二)(注三)。有關訂對於解決非長者一人和家庭申請者之間的差異待遇並無幫助,有關查核的安排並沒有適用於「一般家庭」申請者,進一步加劇兩者之間差異待遇。

在婚姻狀況以外,公屋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亦存在着年齡歧視的情況。「配額及計分制」以年齡作為計分準則,以及近日增加年齡分數的建議,操作上均沒有考慮不同年齡人士均有其基本住屋需要。青年拒當樓奴運動明白,現時香港並未就年齡歧視立法,但平機會實應盡快展開年齡歧視立法的討論。我們亦支持平機會在諮詢文件第三章G提出就多元交織的歧視制定條文禁止。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曾經派員參與平機會8月30日的公眾諮詢會,並詢問委員公屋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存在婚姻狀況歧視的問題,獲委員正面回應平機會會消除公共房屋裡面的婚姻狀況歧視,我們對此予以應定。若果平等機會委員會真心希望為香港帶來更平等的環境,除了廢除「居者有其屋」或「私人機構參與計劃」中有家庭的申請人會較單身人士優先的例外情況外,貴會實在應該正式調查公共房屋政策範疇內性別歧視情況,包括「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中婚姻狀況的歧視,並且進一步完善香港的反歧視條例,杜絕其他在政策上可能出現的歧視,如年齡歧視等。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2014年10月30日


注釋:
一. 公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設配額計分制
二.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決定概要
三. 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議事備忘錄


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10.14房委會抗議行動新聞公告

政策擾民  房委會製造假富戶
計分清隊  扣分辣罄輪候青年




特區政府面對公屋輪候創25.5萬宗歷史新高,竟然不是認真解決市民住屋困境,落實施政報告和長遠房屋政策提出未來十年興建二十萬間出租公屋的目標;相反,乘機向公屋住戶和單身輪候人士開刀,截龍清隊,分化居民,推動住屋商品化,公退私進,迫人買樓。

上週,有消息指房署擬出多重陰招,收緊公屋輪候和「富戶」政策,最快明年二月實施,包括:

  1. 向現居於公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加倍扣分(由扣30分變扣60分);
  2. 向輪候足5年、而未來2年不會接受詳細審查的非長者單身申請者,分兩階段覆核其入息和資產,超標或不回覆者會遭踢走;
  3. 住戶收入高於入息限額僅1.5倍就要繳交倍半租金,無端令大量基層公屋家庭變成假「富戶」,而他們根本無法負擔私樓租金和樓價;
  4. 提前和縮短公屋居民申報入息及資產的時間(由住滿10年首次申報減至7至8年,並由每兩年申報一次減至每年一次)。原本公屋家庭住滿十年才申報一次,新措施他們要十年至少申報四次!

我們認為,種種陰招,矛頭都指向青年。措施生效後,現與家人同住公屋的青年子女,扣分之多即等同遭取消申請資格,但若繼續住下去,其入息將會導致全家「超標」、「被富戶」,迫使青年搬出去,在私人市場捱貴租或供貴樓,使香港未來一代,都要為地產商打工,成為地產霸權的美點,做一世樓奴。

另外,若「富戶」政策收緊,強制家庭頻繁申報所有成員的財政狀況,必會造成嚴重擾民效果,因為很多家庭在申報後,都不會變成富戶,惟過程中卻加劇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增加出現磨擦的機會;而政府花費大量人力物力,進行並無實質成果的審查工作,既無助騰空更多單位,更浪費社會資源!

因此,我們一眾關注團體,今天到房委會正門抗議,要求政府:
(一) 停止實施一切收緊公屋非長者一人計分制、覆核輪候人士和製造假「富戶」之政策;
(二) 檢討公屋計分制和「富戶」政策,並進行公眾諮詢;
(三) 大量增建公屋,並提高個人及家庭申請公屋的資產與入息限額;
(四) 反對居屋與市價掛鉤,居屋只可自住或售回政府,不可向市場轉讓或放租;
(五) 停止任何把房委會/房協等公營機構資產證劵化的研究計劃;
(六) 研究推行非商品化房屋,確保市民有權參與整個規劃過程,打破地產霸權對市民的控制。

我們過去多次發動抗議行動,要求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與我們直接會面和對話,但至今仍未獲確實答覆,我們感到相當遺憾。最近我們到本港各處「佔領」地點與青年對話,感受到不同年齡階層市民亦對房屋政策相當不滿,同意透過集體行動去表達市民的訴求。在未來,我們除了會繼續要求與黃遠輝直接會談外,更將約見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及所有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促使他們正視和回應公屋居民和青年的意見。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2014年10月14日

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英88萬家庭 挨餓交租供樓



當有香港人出書教人到海外投資房產,聲稱「英國做收租佬不難」,他們可能不知道,這些冰冷的「投資收入」,是以英倫當地兒童溫飽為代價。

英國多份報章報道,英格蘭住屋慈善團體Shelter ,8月28日發表調查報告,接受訪問的一萬多名父母,當中有10.5%表示過去一年,曾經為了交租或償還按揭,而被逼食少餐(Skipped a meal),故推算全英格蘭有880,000家庭要挨餓。另外高達36.7%(約310萬)家庭選擇減少購買食物。

一名居於雅息士郡(Essex),養育兩名孩子的母親嘉芙蓮(Katherine)表示,她與丈夫一起全職打工,但為供樓,生活依然困苦:「為了償還按揭,我和丈夫不會食早餐,甚至一個月內會有兩三次連晚餐都不食。」開學在即,女兒漸漸長高,「但我只能讓她穿著舊校服,即使我知道她已衣不稱身。這種生活令我感到很可怕。我不敢想像,如果家庭經濟狀況轉壞的時候會怎樣,我真的很懼怕,我們快要崩潰了。」

調查亦顯示,全英格蘭有一成家庭,像嘉芙蓮一家這樣,因交租或供樓,推遲為孩子買新校服;另有13%(約110萬)父母,推遲為子女買新鞋。

Shelter警告英倫家庭快跌入「財政懸崖」(financial knife-edge),然而,保守黨政府下的英格蘭城鎮規劃督察署大臣Brandon Lewis,是這樣回應:「收樓個案事實上比去年減少了三分之一;政府應付財政赤字的努力,使利息保持在歷史低位,證明現在是2007年以來,最容易負擔得到自置居所。」

而在香港,各大書店正售賣指導投資者到海外置業的攻略書,重點說明到海外買樓收租的吸引力:租金回報高,按揭利率低,能以租養樓。有當地基層租客幫手挨餓供樓,香港人當然可以達成財務自由。

本文參考及翻譯下列報道:
The Guardian: “10.5% of working parents in England skip meals to pay rent, research shows”
Mirror: “Almost a million working parents forced to go hungry to pay the rent”
ITV: “Government: Housing most affordable since 2007”
Channel 4 News: “One in three working parents 'miss out on food to pay rent'”
明報置業網:《鄭嘉瑋﹕英國做收租佬不難 90後學生 已有4層樓》

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三藩市華人抗逼遷 撐公投開徵反炒樓稅





三藩市房地產炒賣問題嚴重,令租客深受逼遷之苦。當地草根住客組織19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公民在11月公投支持通過「反炒樓稅」(Anti-speculation Tax)。

現時,三藩市投機者在購入住宅物業後,在極短時間內,利用「伊利斯法案」(Ellis Act)逼遷租客。該法案在1985年通過,容許業主以「結束租賃業務」為單一理由,驅逐所有住宅內原本受租務管制保障的租客,再立即賣樓套現,或改建成公寓出售,牟取暴利,而新樓出租亦不再受租管限制。可以說,三藩市每發生一宗伊利斯逼遷案,就少一處受租管保障的住所。

當地關注組織統計顯示,51%伊利斯法案逼遷租客個案,都在投機者購入物業1年之內發生。而過去3年,相關逼遷個案增幅達170%,自1997年起,超過10,000名租客被伊利斯法案逼遷,使租務管制名存實亡。

一眾基層華裔住客及關注組織代表在8月19日,到去年曾有華人被逼遷的積臣街現場,召開記者會。事主李林金枝女士,現年75歲,原本與八旬丈夫和智障女兒一家人,租住該處34年,但新業主動用伊利斯法案逼走她們,於是她持續抗爭近兩年。直到搬遷限期最後一日,有二百名示威者留守李家門前聲援,阻止警察入屋驅逐,最終業主同意延長搬遷限期,而李太一家在多方協助下成功遷居。李太逼遷案是掀起三藩市社區反炒樓運動的關鍵。

李太在記者會中說:「雖然我之前被趕走了,但我回來這裡,盡我所能阻止炒樓行為。」她和多個關注團體代表向全市公民呼籲,為開徵反炒樓稅投下贊成一票。

在三藩市,不是租管引起居住問題,而是伊利斯法案,讓炒家「暗渡陳倉」,逼走基層住客之餘,更加劇房地產投機和泡沫。反炒樓稅議案將於11月付諸全民投票公決。若獲得通過,將直接針對非自住買家,購入物業後5年內轉售圖利的炒樓行為。首年內轉售,稅率達24%,然後逐年遞減至第5年的14%。現時當地轉讓稅最高僅2.5%。假如法案獲得通過,減低規避租管的動機,相信可減少逼遷的情況。

三藩市擬推的反炒樓稅,類似香港的額外印花稅。不過香港的「辣招」最高稅率只有20%(持有6個月內出售),而且僅限制3年內出售的住宅物業。額外印花稅生效近4年,不少住宅已經鬆綁,結果本地炒家樓照賣,錢照賺,一分錢額外稅都不用交。香港政府一直堅稱租管不可行,並在研究報告中指三藩市租務管制無法解決基層住屋問題。可是,根據伊利斯法案逼遷租客的事實,足證問題始終在於樓宇炒賣。惟有令住宅不再成為被炒賣的商品,才是解決房屋問題的長遠方法。

未來香港政府、商界及投資者,談論租務管制和樓市「辣招」時,又會否引用三藩市草根華人的抗爭歷程,以及反炒樓稅公投議案,作為例子說明事實?


參考連結:
    

唐耀強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成員


(原刊於《惟工新聞》)

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地產霸權肆無忌憚 全民覺醒拒當樓奴」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7.26長實嵐山出售日抗議行動
新聞公告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是由一眾捍衛青年住屋權利的社會人士,在2011年夏天組成。我們認為房屋乃社會基本必需品,是攸關市民大眾生計和生活質素的關鍵,因此,我們反對將房屋視為可供市場炒賣的商品,並倡議人人有平等的住屋權。

我們以直接行動方式,在政府/立法會會議、公眾論壇、地區諮詢會、大型遊行等場合,向地產商、政府官員、房委會、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等示威抗議和直接對話,促使政府和公眾正視地產霸權問題和青年住屋需要,讓「拒當樓奴」成為一股社會風氣,扭轉社會視房屋為投資商品的價值觀。

今天(7月26日)我們到長實嵐山出售會場抗議,因為長實是地產霸權的重要象徵,而且嵐山自本月中展開銷售活動後,賣方不斷作出霸權行為,包括要求買家簽署「無參觀同意書」才可認講、興建呎價高昂但起居空間過於狹小的細單位(而且不設示範單位),削弱住宅物業市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我們強調,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嵐山銷售問題絕非單一事件,而是地產霸權肆虐的結果。地產商為了鞏固壟斷地位,提高利潤率,就會不斷施以欺壓手段,剝奪市民知情權、榨取買家血汗錢,令大眾成為地產商「樓奴」!另外,入票嵐山的投資客佔約兩成半,他們買樓收租,等待出售套利機會。在缺乏租務管制下,投資者任意加租和迫遷租客,增大回報,加劇房地產泡沫,卻將風險轉嫁予租客。
因此,地產霸權,也源於政府連串房屋政策失誤,官商勾結,監管調查不力。所以,今天不站出來,地產商和政府就會得寸進尺,香港市民住屋權更岌岌可危。

我們站出來,呼籲青年人拒當樓奴,這是唯一挽救自己和香港未來的方法。現今青年,畢業後背負一身學債,生活負擔沉重,若再向地產商進貢大半生,根本不可能實踐理想,走出自己道路。而地產霸權帶來的產業結構單一化、高昂按揭供款和租金開支,通通扼殺青年創業機會。故此,拒當樓奴,就是拒絕助紂為虐,截斷地產商財路,重新掌握自己前途,改變社會不義制度。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2014年7月26日



註:青年拒當樓奴運動過去活動年表(節錄)*

2011年
  • 7月15日 特首答問大會施政報告抗議行動,青年拒當樓奴是香港首批團體展示「居屋搵笨」、「不做樓奴」等標語。
  • 10月-12月 於中文大學、嶺南大學及樹仁大學舉行公屋申請工作坊 。
  • 10月15日 與順寧道重建關注組舉辦施政報告與房屋政策討論會 。
  • 12月1日 於中文大學舉辦「新居屋與青年住屋的未來」論壇,討論「鼓勵市民置業」應否成為香港房屋政策的核心 。

2012年
  • 2月 於中文大學舉辦「人人有屋住工作坊」,討論香港及外地房屋政策。
  • 3月16日 「全民運動--杯葛小圈子選舉」抗議行動,以「打倒地產霸權 反對資本壟斷 建設社會房屋」為行動綱領,呼籲選委放棄政治特權,以「不投票」的方式杯葛小圈子選舉。
  • 7月 梁振英東頭邨地區諮詢會抗議行動,展示「梁振英不代表我」標語 。
  • 9-12月 多次參與城市論壇台下發言,表達發展非商品化房屋的立場。

2013年
  • 1月10日及2月2日 到政府總部向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委員抗議。
  • 1-3月 陸續約見不同政團及長策會成員表達本組織立場。
  • 3月25日 到柴灣青年廣場出席青年交流會,並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抗議。
  • 7-8月 向超過900名青年進行青年住屋需要調查,於8月24日發表。
  • 10月7日 長遠房屋策略公眾諮詢會抗議行動 。
  • 11月起 捍衞基層住屋聯盟《拋磚記》出版,拒當樓奴為供稿團體之一,並協助舉行書介會及讀書會。
  • 12月1日 於房委會抗議該會研究大專學歷人士在公屋計分制扣分,要求撤銷公屋計分制。
  • 12月24日 參加公屋六十年紀念活動「平安夜尋平安居」。

2014年
  • 1月14-15日 於施政報告發表前夕於立法會外舉行青年住屋討論會,並通宵抗議至翌日。
  • 2-4月 到多間專上學院、大學和民間團體介紹和討論房屋政策和青年住屋問題。
  • 3月    加入「民間長遠社會發展運動」成為參與團體,反對政府設立「未來基金」,要求稅制改革。
  • 7月18日     在房委會大會前夕,到何文田總部抗議,抗議房署企圖清隊,要求撤銷公屋計分制。

*另外「拒當樓奴」自成立以來一直有參與七一及元旦遊行。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對「租務管制」的意見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對「租務管制」的意見

自從政府於早年撤銷租務管制,香港私人房屋租金不斷上揚,達到歷史新高(注一) 。青年面對着私樓和居屋的天價樓價、公屋多子女戶籍政策壓迫和「配額及計分制」的歧視,再面對着私樓高昂的租金和隨時迫遷的問題,在住屋方面已經走投無路。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認為,在時現缺乏租務管制的情況下,業主及租客的關係極不對等,導致租客缺乏相應的議價能力,住屋權得不到充分保障,而業主則可以輕易地終止租約和大幅加租,導致租住私樓無法再解決基層和青年住屋需要。

因便成利,這種極不對等的關係,導致了買樓放租變得更加有利可圖,進一步推高樓價,加劇房地產泡沫的形成。而買樓放租的投資行為,亦在坊間造成所謂「財務自由」的說法,鼓吹市民透過買樓放租獲利,不用工作亦可以獲取收入。這種說法,除了把自已的利益建築於基層市民的住屋困境外,亦鼓吹市民把經濟活動投放在沒有生產能力的投資行為,對香港的長遠經濟結構造成極壞的影響。此外,即使在商業樓宇,香港的創業活動和中小企業經營往往要面對於高昂租金和大幅加租的問題,嚴重窒礙業務發展。

政府在面對民間強烈要求重設租務管制的呼聲下,終於就租務管制進行研究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可惜這份報告的立場非常偏頗,在研究世界各地租管例子時,缺乏當地的社會背景和其他房屋政策的分析,並且側重其壞處。部分資料更出現誤導的情況,報告指三藩市租務管制無法解決基層住屋問題,但事實剛好相反:三藩市在1986年通過「伊利斯法案」(Ellis Act),容許發展商以「結束租賃業務」為由,驅逐原本受租管保障的租客,然後將整幢物業出售/重建謀取暴利。最新的事例是,發展商準備利用伊利斯法案驅逐一名準時交租50年的98歲老人Mary Phillips,引起公憤(注二) 。所以,在三藩市,不是租管引起了問題,反而是放寬租管引起了房地產投機和泡沫;兩年來當地樓價,升近四成(注三) 。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要求政府正視租客住屋權缺乏保障的問題,恢復包括租金管制和租住權保障的租務管制,包括限制終止租約的條款、延長租約年期和法定通知期、限制加租幅度,並實施物業空置稅以防止業主囤積單位。重設租務管制,正正會減低住宅物業,作為累積資產財富工具的吸引力,減少放租投資者短期回報率,減少租金收入抵銷按揭供款的比例,直接打擊買樓放租的投資行為,因此必然會有地產商和放租投資者等既得利益者反對,但政府實應從保障住屋權和促進經濟長遠健康發展的原則出發,不應向既得利益者屈服。

租務管制事關重大,涉及改變業主與租客的不對等關係,因此,我們要求政府,在以後有關租務管制的研究及公眾諮詢過程裡,必須確保基層租客全程參與其中;另外負責研究、制定、宣傳政策的官員、議員、委員,都必須披露是否在本港及海外,擁有非自住物業並獲得租金收益,讓公眾得以監察,他們對租務管制的意見、結論和決定,是否有利益衝突之嫌。

除了恢復租務管制外,我們的訴求還有 :

(一)    停止推行任何慫恿置業的政策,壓抑買樓放租行為,以免刺激樓價和租金,令地產霸權問題惡化;
(二)    推行稅制改革,包括徵收資產增值稅、土地/房屋囤積及空置稅,取消一切催谷置業的稅務優惠,節制物業累積和增值,打擊炒風,減低泡沫風險;
(三)    立刻停止研究專上學歷公屋申請人扣分制;
(四)    撤銷公屋申請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反對定期覆核公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停止對青年住屋權的歧視;
(五)    大量增建公屋,並提高個人及家庭申請公屋的資產與入息限額;
(六)    反對居屋與市價掛鉤,居屋只可自住或售回政府,不可向市場轉讓或放租;
(七)    停止任何把房委會/房協等公營機構資產證劵化的研究計劃;
(八)    研究推行非商品化房屋,確保市民有權參與整個規劃過程,打破地產霸權對市民的控制。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2014年7月24日


注釋:
  1. 二手私人住宅平均租金統計分析 (2014年6月份) - 研究報告 - 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2. Woman, 98, Evicted From San Francisco Apartment After 50 Years
  3. 《三藩市樓價 兩年彈38%》

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對「公共租住房屋輪候時間」的意見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對「公共租住房屋輪候時間」的意見

回歸17年,地產霸權和官商勾結赤裸壓迫市民,剝奪市民基本住屋權利,社會貧富懸殊日益嚴重,房屋問題已到臨界點,危機一觸即發!截至2014年3月底,公屋輪候申請已突破24.8萬宗,再創歷史新高,當中輪候配額及計分制的非長者單身人士,達126,200人,其中約67,800人,年齡介乎18至29歲。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今日的惡果,完全是政府在2005年自作的孽!政府於2005年實施歧視性的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不分因由起把非長者單身人士排拒於公屋一般輪候冊,每年只分配不足二千個配額予申請者,完全漠視非長者單身人士,特別是單身青年日趨嚴峻的房屋及生活問題。而配額之少,導致輪候宗數在近年迅速累積,有實際需要的單身青年輪候十多年亦未必有機會接受配房。

面對着如此驚人的輪候數字和時間,政府本應大量增建公屋來回應市民的基本住屋需要,並且撤銷配額及計分制。然而,政府卻向政策失誤的受害者抽刃。繼去年前房屋署署長表示會研究將具有專上或以上學歷的公屋申請人實施扣分,近日房委會委員葉國謙更提出對配額計分制實施覆檢的安排,建議「以書面通知所有輪候超過兩年的非長者單身人士」 ,「詢問他們會否撤回申請,例如是已擁有物業、以其他途徑獲得安置,甚至不作回覆者,均會取消他們的申請資格」 。

這種技倆,房委會21年前就用過。房委會在1993年在5月至8月期間,共發信給51,000名輪候超過兩年的申請人,結果有近14,000宗(27%)申請被取消,相當於當年一整年的輪候冊編配量 ,  !而當中逾八成被撤銷資格的申請人,僅僅是因為已遷出(申請時住址)、沒有回覆申請信、甚至是「無法聯絡」(即可能申請者未有收到信)!這些情況通通都與申請資格(入息/資產)無關,卻不幸地被房署踢走了!若然今次房委會再以「洗太平地」陰招清走公屋申請人,以1993年踢走約四分一申請者的比例來推算,可能剔除達三萬人!相當於公屋配額及計分制下,足足15年編配量!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對此堅決反對,並要求政府,撤銷這個歧視性的配額及計分制!我們亦必須警告政府,環觀世界各地的例子,漠視青年住屋需要往往會引起社會動盪,若果政府一意孤行,繼續以陰招、抺黑的手法來打壓的話,必然會引發更多青年出來抗爭!

我們的訴求

為捍衛青年和基層市民住屋權,為香港長遠社會發展,我們要求政府:
  1. 立刻停止研究專上學歷公屋申請人扣分制;
  2. 撤銷公屋申請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反對定期覆核公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停止對青年住屋需要的歧視;
  3. 大量增建公屋,並提高個人及家庭申請公屋的資產與入息限額;
  4. 反對居屋與市價掛鉤,居屋只可自住或售回政府,不可向市場轉讓或放租;
  5. 停止任何把房委會/房協等公營機構資產證劵化的研究計劃;
  6. 恢復包括租金及租住權保障的租務管制,保障租客免受頻繁加租迫遷之苦;
  7. 停止推行任何慫恿置業的政策,壓抑買樓放租行為,以免刺激樓價和租金,令地產霸權問題惡化;
  8. 推行稅制改革,包括徵收資產增值稅、土地/房屋囤積及空置稅,取消一切催谷置業的稅務優惠,節制物業累積和增值,打擊炒風,減低泡沫風險;
  9. 研究推行非商品化房屋,確保市民有權參與整個規劃過程,打破地產霸權對市民的控制。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6月23日 星期一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對「處理公共租住屋邨寬敞戶措施」的意見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對「處理公共租住屋邨寬敞戶措施」的意見

香港近年面對着極為嚴峻的房屋問題,市民的基本住屋需要無法得到保障,公屋輪候數字屢創歷史新高。截至2014年3月底,公屋輪候冊上約有121,900宗一般申請,公屋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公屋計分制)則有約126,200宗申請,合共達超過二十四萬八千宗申請。

面對着如此驚人的公屋輪候數字,政府本應大量增建公屋來回應市民的基本住屋需要。然而,在未來的五年,公屋的預測建屋量每年平均只有16,240間 ,只是僅僅高於前政府的15,000間。而同一時間,又有大量土地被賣予地產商,興建基層市民根本難以負擔的豪宅。對於公屋興建數量不足的問題,政府卻反其道而行,利用寬敞戶等擾民的措施,想盡辦法鑽空子來搾取僅餘的公屋單位,無助解決公屋輪候的問題,青年拒當樓奴運動絶不苟同。

公屋的各項政策環環緊扣,存在着互動關係,而寬敞戶與公屋計分制輪候人數的問題,往往會受到公屋富戶政策的影響。不少擁有下一代的家庭,其子女在畢業出來工作後,家庭入息很容易便超過公屋富戶政策的入息上限,導致有關家庭需要繳付額外的租金,造成額外的負擔。為免增加家庭的負擔,不少青年因此而脫離家庭的公屋戶籍,轉而尋找私人樓宇單位居住,導致單位居住人數減少,成為寬敞戶。而香港私人樓宇的租金在歷史高位橫行,一般青年根本無法負擔。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字 ,青年的入息中位數,約為$9,500-$13,000,而青年要租住相當於公屋一人單位面積的私樓,平均需要$6,000-$9,375 ,遠超青年的負擔能力。青年無法負擔私人樓宇的租金,唯有租住環境惡劣的劏房,並且循公屋計分制申請公屋,進一步推高公屋計分制的輪候數字。

我們亦必須指出,公屋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本身是一個極不合理的歧視性制度,每年只分配不足二千個單位予申請者,變相不分因由地把單身青年的公屋申請排拒於門外,無視青年所面對的生活和住屋問題,政府應該廢除這項不合理的政策。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2014年6月17日

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長遠解房困,還須稅制改革



面對近年嚴重的房屋問題,政府推出了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和雙倍印花稅(DSD)等樓市辣招,令到炒風熾熱的樓市在高位冷卻下來。另 一方面,政府提出以供應主導,增加房屋供應來解決樓價高企和租金昂貴。政策實行至今,發展商似乎開始以較低售價發售一手樓,但反映二手樓價的樓市指數則只 是在高位輕微下跌,租金則繼續高企。要長遠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在現時只屬臨時措施的辣招稅項外,在整體稅制上究竟還有什麼可以做?

香港按《稅務條例》所徵收的直接稅有三種,分別為就獲自任何職位、受僱工作入息及退休金徵收的「薪俸稅」,就業務利潤徵收的「利得稅」,以及就物業收入徵收的「物業稅」。在「利得稅」和「物業稅」這兩種直接稅當中,不難發現一些漏洞和稅務減免,變相鼓勵物業炒賣的行為。

舉例來說,在利得稅方面,如果一間公司/企業出售物業資產作生意或投機用,所得利潤會被課徵利得稅。然而,如果公司/企業業務並非以出售物業(作做 生意或投機之用)資產為主,其利潤卻竟然不用評稅。如此漏洞,令到公司/企業可以乘機透過炒賣資產獲利,對於社會大眾以及其他納稅人極不公平。

此外,政府會徵收物業出租收入,不論是住宅物業還是其他類型物業(工廠大廈、寫字樓和商場),公司物業租金收入須繳交利得稅,而個人/聯名/法團物 業業主則須繳交物業稅。然而,個人業主卻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把個人的應繳付薪俸稅、利得稅和物業稅的入息合併計算稅款,從而獲得稅項寛免,從中把為 購買物業以賺取租金而支付的利息扣稅。這樣的做法,根本是在鼓勵業主以租金收入來補貼供款,使房屋變成可以獲利的工具,助長炒風。

房屋的應有功能,是讓人居住。然而,香港面對的房屋問題,卻是房屋受炒賣活動影響而變得難以負擔,甚至形成泡沫,影響經濟穏定。這正正是自1987 年首次長遠房屋策略以來,政府逐步推行把房屋商品化的策略,製造了投資需求的惡果。要長遠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必須從遏止炒賣,或把投資需求從基本的居住 需求分隔出去,讓房屋回歸基本功能。因此,政府除了推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辣招稅項外,更應改革香港的稅制,徹底遏止炒賣。


鄭崇理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成員


(原刊於《惟工新聞》)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審計報告揭政府割公地歸私有

審計署報告的啟示
政府剝奪基層住屋權  割公地歸私有





4月16日,審計署發表第六十二號報告書,在《規劃、建築及重建租住公屋單位》一章中,揭露政府和房屋署多項規劃缺失,包括無法完成建屋目標、平均輪候時間持續上升、白費發展土地成本、公地轉售予地產商。

公屋建屋量不足應付長策目標

房委會一直有進行公屋預測需求評估,卻從無向市民披露,早在2012/13年度,其預測需求已落後建屋量達39% (十年短缺共36,100單位);現在,長遠房屋策略及施政報告提出未來十年興建20萬公屋,但審計署指出,政府其實只物色到179,000單位的土地, 兼且尚欠38公頃土地才有望達標(第2.15至2.48段)。

此外,拒當樓奴強調,現時公屋輪候冊宗數已突破24萬,即使20萬公屋單位亦無法滿足所有輪候人士的需求。觀乎以往做法,政府將會特別向單身青年下 手,例如定期覆核入息及資產,實施專上學歷扣分制等,迫他們放棄輪候公屋,買貴私樓。可是,據2011年人口普查數據顯示,15-34歲而每月收入低於一 萬元的工作人口有近41萬人,他們根本無力購買私樓,若被剔除申請公屋資格,肯定走投無路。

證實「三年上樓」承諾落空

坊間早已預期房屋署無法兌現「三年上樓」承諾,只是未有確實證據。審計署這份報告終於正式披露,早於2012年,當輪候宗數接近20萬時,房委會已 預計到2018/19年度,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會上升至3.5年,到2020/21年度,更惡化至5.0年(第2.29段)。如今輪候公屋人數直線攀升,所 謂一般輪候冊申請者三年上樓的承諾,將更快破產。

有一點審計署略去,而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必須補充的是:現時公屋輪候冊是將12.2萬名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撥入「配額及計分制」,房屋署計算平均輪候時 間時,是把他們完全排除在外,房屋署亦從未訂定計分制的輪候時間目標。在2012/13年度,只有1,690人經計分制上樓,而在可見將來每年配額亦不會 超過2,000個。按此配額量計算,房屋署要用61年才可以讓所有單身人士上樓,足見制度極度荒謬。

政府賣公地,房委會埋單

審計署更揭露,房委會有數幅原本該用作興建公營房屋的土地,到已進入規劃程序時,才交還政府改變用途,公開拍賣予地產商。但房委會已為那些用地支付了發展成本(包括工地平整工程、員工開支),惟有被迫註銷,而且不獲政府退還款項(第2.62至2.67段)。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從審計署報告及政府賣地紀錄,分析幾塊被政府強行拍賣予地產商的公地,列出政府從賣地獲得的收益和房委會須註銷的成本。



由此可見,政府借房委會的人力物力和帳目,將公地規劃、平整後,完好地出售予地產商,是多麼「慷慨」啊!更離譜的是,政府打完齋唔要和尚,在上月的 「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報告中,訛指房委會長遠無法應付建屋開支,考慮將其資產證券化。說到底,政府以財赤為名,部署公屋全盤私有/私營化!
 
政府經常稱不夠土地建屋,但更準確的似乎是政府無意建屋。一方面,她無意遵守建屋目標——哪怕原來的建屋數量已是遠遠解決不了基層住屋需要;更離譜 的是一方面說不夠土地,一方面又向發展商賣地。結論是:政府從來輕忽市民基本住屋需要,你要安居,不論你多麼窮困,都要買樓,做一世樓奴!


唐耀強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成員


(原刊於《惟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