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 星期四

仇恨政治,或公屋計分制

仇恨政治,或公屋計分制
文:楊穎仁

Anti-Semitism means spreading enmity towards the Jews. When the accursed tsarist monarchy was living its last days it tried to incite ignorant workers and peasants against the Jews. ......This is a survival of ancient feudal times, when the priests burned heretics at the stake, when the peasants lived in slavery, and when the people were crushed and inarticulate. This ancient, feudal ignorance is passing away; the eyes of the people are being opened.
——Vladimir Ilyich Lenin, "Anti-Jewish Pogroms".




今年父親節前夕,一個父親死了。原本為茶餐廳送外賣的何成先生因失業故,交不起板間房的租金,露宿麥當勞,最終不支倒下。(注一)

月入六千,匯款家用照顧鄉間妻兒之後,還要掏出五百大洋交租,根本儲不到錢,工作丟了勢必手停口停;連年瑟縮板間房,健康大抵無以保養,手停口停不久,心跳也停了。面對這個父親節悲劇,我們不得不問打工仔人工為何那麼低,家庭團聚為何那麼艱難,同時亦不得不承認住屋是關鍵的生活保障之一。要是何先生上了樓,公屋一人單位的租金比板間房低廉,居住環境比板間房人道,多撐一兩個月,說不定已經撐到渡過難關。

但他不會有這種機會。2005年,房委會誘騙社會大眾相信「大量青年無恥搶佔公屋害老人家無樓可上」,順利實施公屋「計分制」,將五十八歲以下的單身人士分拆出去,青絲等到變白頭也未必等得到有上樓的一天——在計分制的界定下,終年五十二歲的何先生,至死仍是「房委會青年」。


分數乃煙幕 配額見真章

且重溫公屋計分制如何運作。簡單來說,即是將五十八歲以下單身人士從「一般申請」(多為一整個家庭的申請)裡剔出來,剔出政府所謂「平均三年上樓」的承諾保障,輪候年期無上限。他們的上樓資格以特殊公式計算:「上樓積分 = (申請被接納時的年齡 – 18) x 3 + (申請被接納後的輪候月份數目) x 1」。至於儲夠幾多積分才可以換取上樓資格,那是海鮮價,房委會宣稱哪個時候哪一區單位不多,分數就要高些,反之就調低些,像早陣子新界區配屋最低分數要一百六十多,現在卻只需一百五十九分。


(各區非長者一人申請者配屋最低分數。2012年7月23日存取自房委會網頁

在上述公式的處置下,二、三十歲的單身申請人固然叫苦連天,等十年八載也儲不夠最低積分,何先生的情況又怎麼樣?計分制於2005年實施,其時何先生四十五歲,要是馬上獲准申請公屋,即時取得135分,按理說,只須等一兩年積分已經達標上樓,何必留待2012年還要住板間房?

謎底不難找,提示就在眼前。新高中學制首屆文憑試近日放榜,考得大學最低入學要求的同學不少,當中最後能讀大學的卻僅得一半,無他,學額有限,僧多粥少,兩個只能活一個。公屋輪候的道理也是一般無二:你儲夠分,他不夠樓,嘥氣。批評計分制的人士通常為了弄懂它那繁瑣的公式力竭筋疲,然而公式純屬煙幕,關鍵在於實際配屋量。自計分制實施以來,房委會預留給「房委會青年」這個倒霉人種的公屋單位配額,沒有一年超過二千個。以最新的《2012/13年度租住公屋編配計劃》為例,接下來這個年度的配額有1,690個。相對的,截至今年三月底,公屋輪候冊上已累積了足足八萬七千八百個「房委會青年」(注二)以上述配屋量安置這幾萬人,約莫要耗52年,縱使發起狠來把全數配額留給中年人,一個也不交給三十歲以下的小伙子,仍然得花25年才安置得完他們──前提還要是今年三月底之後再也沒有人加入「房委會青年」大軍,從此無人申請公屋,否則那就真是山無稜,天地合,乃敢有屋住。

房委會歷年度計劃編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公屋單位配額

年度
06/07
07/08
08/09
09/10
10/11
11/12
12/13
配額
1,600
1,600
2,000
1,960
1,760
1,850
1,690


計分是煙幕,精髓是以計分之名行分流之實,橫刀狠削「被計分者」的上樓配額。如是者,在何先生這個年紀等不到有公屋住的基層市民,自然不缺,而且越來越多。


誰擁護計分制  誰就是煽動仇恨

炸彈埋下了,民怨終有爆發的一天。坐上特首之位的梁振英不是沒有注意到他屁股下面的機關,一再宣傳他遲早會讓年滿卅五歲的單身人士重獲「三年上樓」權利,免得炸個開花。詭異的是,明明計分制是當初褫奪了他們權利的禍根,梁竟然從來沒提過要將它廢除。

不廢除計分制,這批較年長的單身人士要等多久才可以上公屋,前文已闡述過。反過來說,若不廢除計分制,到底要增建多少公屋才可以實現梁振英那「卅五歲或以上者三年上樓」的承諾?這得視乎計分制將一眾「房委會青年」置於整個公屋編配系統裡的位置。輿論皆知房委會在2007年廢除了與住戶入息掛鉤的「租金封頂」(注三),卻未必留意它從2006年起為公屋分配設下了另一種「封頂」,於《2006/07年度租住公屋編配計劃》通過「輪候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每年的編配額,定為編配予輪候冊申請人單位數目的8%,並以2000個單位為上限」,此後年年蕭規曹隨。「房委會青年」佔公屋輪候冊個案的比率遠不止8%,給他們僅僅8%的配額,後果有二:個案解決速度不及積壓速度,「房委會青年」在輪候隊伍的份額逐年膨脹,此其一;讓所有人「三年上樓」所需的公屋建屋量,比讓「房委會青年」「三年上樓」所需的公屋建屋量少得多,此其二。

第一點很易理解,第二點或許曲折得有點玄了。甚麼?計分制不就是藉著踢走那堆「房委會青年」來增加其他人的上樓機會嗎?怎可能讓他們回到大隊反而更容易讓所有人上樓?聽起來很奇怪,事實上半點不假,現時輪候冊上共有個案189,500宗,當中42,200宗是三十歲以上的非長者單身人士。假如沒有計分制,所有人(包括那42,200位三十歲以上單身人士在內)都「三年上樓」的話,政府每年只須供應189,500除以3的公屋單位,即是六萬多個;可是在計分制的「8%配額」封頂限制之下,光是讓三十歲以上單身人士「三年上樓」,估計每年要供應逾十七萬間公屋才可達標(注四),耗費的資源較沒有計分制高出1.78倍!


截至2012年3月31日輪候冊個案數目
- 輪候總數
- 30歲以上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申請

189,500宗
42,200宗
沒有計分制
- 所有人三年上樓所需之年均公屋供應
(輪候總數 / 3)

維持計分制
- 30歲以上非長者單身人士三年上樓所需之年均公屋供應
(30歲以上非長者單身人士 / (3 x 8%))

63,167間



175,833間


一年落成五、六萬個公屋單位,香港歷史上確實發生過;一年落成十多萬個單位,可謂前無古人,想達標恐怕就真的只能建「公營劏房」了。既不敢廢除計分制,又要誇下海口,梁振英要卅五歲以上人士「三年上樓」,猶如行路上月球。死命擁護計分制的高官與說客,自稱節約公帑,到頭來卻只會花得更奢侈,害更多人無法上樓。

花更多錢,建更多屋,為的不過是製造歧視。不想花更多錢,建更多屋,惟有一個辦法:撕掉這塊名為「計分制」的遮羞布,乾脆否認「房委會青年」住公屋的資格,坦言一個都不准上樓。一如既往的,帶頭煽動市民向虛空的他者投擲仇恨,罵他們不求上進不賺錢供錢,罵他們離開父母自住是破壞傳統家庭價值(注五),罵他們人窮住劏房住板間房住麥當勞是活該的——即使這個「房委會青年」可能已年過五旬,已為僱傭勞動奔波半生,已在內地有妻有兒只是無法團圓,甚至乎,可能已經魂斷麥當勞。


情義繞心中有幾多重 仇恨又卻是誰所種

計分制的分,不是分數的分,它在行政上是截龍分流的分,在政治上是分而治之的分。行政上將輪候隊伍劃成幾截不難,政治上要分而治之,則必先誘使人民相信他們內部是互相敵對的,年齡也可以淪為其中一條軸線,叫「青年」和「長者」兩派(及兩派的支持者)打個你死我活。計分制的道德基礎,頗大程度上建基於這個仇恨論述:「青年」搶奪「長者」上樓機會,社會需要政府擔任仲裁者/制裁者主持公道,懲罰「青年」,拯救「長者」。

由是,反對計分制的前提,即是拆穿這種仇恨的虛假。話說新一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推出了,邀請正在輪候公屋的「房委會青年」申請。這個在傳媒報導裡被表述為入住凶宅的安排,其實並沒有明文提供「凶宅」此一選項,但申請表上卻明文列出長者屋一項任人填寫(見下圖紅線內文字,請點擊放大)。


房委會這邊廂實施計分制懲罰「青年」,那邊廂把據說十分稀缺的長者公屋轉送「青年」,詭異得很。說穿了,長者屋並不那麼稀缺,其設計亦不見得符合長者的喜好,「青年」與「長者」之間本無尖銳對立。此事房委會多年來心知肚明,早在2006年七月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會議中即承認長者屋供過於求,須將部份單位改建為其他用途,建議用這個方式每年消滅500間長者屋。最妙的是,記錄該次會議決定概要的文件顯示與會者通過了一件事:「把該文件銷密,並上載於房屋委員會網頁」(注六)

「把該文件銷密」,意謂長者屋供求相關狀況之前被房委會列為機密。為甚麼在2006年七月之前不可讓公眾知悉這些資料?可能性之一,是一年之前政府仍在為推銷計分制而大搞政治宣傳指責「青年」威脅「長者」上樓,待計分制獲通過並具體落實為2006至07年度的房委會的公屋編配計劃,已是2006年五月底。此後大局已定,覆水難收,房委會再施施然抖出幾句真話,諒那些輕易被仇恨蒙蔽的群眾也不會察覺高官們前後不一,更不會為口奔馳之際還費心勞神逐份翻查官方文件。

若然上述推測屬實,計分制的制訂打從一開始就具有欺騙性。情義繞心中有幾多重,仇恨又卻是誰所種?政府把青年趕出香港僅存的非商品化住屋,由得他們被地產資本搾乾搾淨,並不會使長者得益。當勞動者都在吃力供樓以供養李嘉誠和他的子子孫孫,還剩下幾多錢可以供養家中兩老?人口老化逼在眉睫,供養長者的人口買少見少,不到二十年,青年頸上的樓奴枷鎖很快就會危及上一輩的性命。復和勝於仇恨,世代是相連的,憂戚是相關的。我們不一定能馬上掙開資本的剝削和國家的箝制,但至少,認清真相,是擺脫政治洗腦的第一步。

例如從粉碎計分制開始。


延伸閱讀
〈獸窩與金屋:略論施政報告的房屋政策〉
〈【講稿】青年眼前的住屋困局〉
〈公屋非福利 居屋乃地產〉


注釋:
一. 〈猝死麥記 顧家爸爸遺兩兒女〉,《蘋果日報》,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
二. 〈公屋申請新高 青年佔1/4〉,《香港經濟日報》,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

三. 在此以前公屋租金不得超出住戶入息中位數的10%,2007年廢除「租金封頂」後,變成「每次最多只加租一成」。逐次累計之下,原則上房委會加租再無上限。
四.  這還要是假設三十歲以下人士連一個上樓配額也分不到、額額全數讓給較年長者才成立的保守計算。一旦撇除這個苛刻條件,甚至要年均供應365,833間公屋才可達致非長者單身人士在現行計分制之下「三年上樓」,遠遠超出讓所有輪候者公平地「三年上樓」所需的單位數量。
五.  例子見《東方日報》二零零五年五月廿四日「正論」,〈申請公屋無大無細 單身青年乘虛而入〉。「單身人士申請資格沒有年齡限製也是不符實際的,這種政策不但沒有盡量利用好公屋的資源,還間接鼓勵了年輕人過早離開家庭,破壞了中國人傳統的倫理觀念。」
六. 〈善用剩餘「長者住屋」單位:決定概要〉,香港房屋委員會,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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