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房屋政策中,青年人是最受忽略的一群。中低學歷的青年人,收入是社會上最低的一群,置業對於他們完全是天荒夜談,要安居只能寄望公共房屋。然而,政府在2005年引入配額及計分制,令到青年人要等十數年也未能等到公屋安置。擁有大學學位或以上的青年人,情況也好不到哪裏。很多大學生畢業出來,收入只有約九千至一萬五千元左右,並要償還學生貸款(Grant/Loan)。面對着不合理的私樓樓價,置業絶對只是空談。要申請公屋,收入卻已超過了入息上限。在高不成,低不就的情況下,青年人苦無出路,難以過獨立自主的安居生活。
特首曾蔭權於10月13日發表任期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新的房屋政策。我們認為,這份施政報告並無正視當下青年人所面對的房屋問題,欠缺對長遠住屋需求的承擔,所提出的復建居屋新政策亦無助解決青年人的住屋需求,實在令人失望。
廉宜居屋不廉宜
政府計劃復建居屋,並把居屋售價和合資格家庭的供樓能力掛鈎,這令新居屋表面看起來似乎更加能夠協助市民安居。然而,當詳細分析施政報告中的數據後,便可以發覺新居屋有助安居只是個假象。首先,政府提出在2016至17起四年,提供一萬七千個居屋單位的目標,實屬杯水車薪,數量並不足以滿足廣大市民的長遠住屋需求。此外,詳細分析施政報告的例子,一個月入兩萬元的家庭如果購買定價約為一百五十萬的新居屋,在利率為二點五厘的最低息環境下,以九成按揭計算,即使把每月四成的收入用來供樓,也需要供款約二十年之多。如果經濟情況改變,利率上升至六厘,有關的家庭的每月供款更會上升至近萬元,又或需要把供款期延長至超過三十年,絕對不是一個可負擔的水平。這還未包括律師費、按揭保險費和單位裝修等費用。由此可見,政府的新居屋計劃,雖然可以給市民多一個置業的機會,卻根本無助市民安居。
公屋政策欠承擔
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強調會維持平均每年提供一萬五千個公屋單位,絕對不會改變「一般」公屋輪候冊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約三年的目標。值得留意的是,這個「三年上樓」的目標,只是一個平均數,因此有不少家庭的輪候時間其實遠超三年。而這個平均數更不包括57歲或以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由於政府在2005年9月引入配額及計分制,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每年只有不足二千人獲得公屋安置。如果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計算在內,真正的公屋輪候申請達152 400宗[1],需要超過十年才可消化所有申請。即使減去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公屋輪候申請亦達89 000宗,需要約六年的時間才能消化所有申請,絕對無法達致所謂三年上樓的目標。因此,政府絕對有需要大規模增建公屋,並認真研究潛在的長遠住屋需求,以應付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
表一:以每年一萬五千個公屋單位計算,處理公屋申請所需的時間。
| 公屋輪候冊申請者 (包括非長者的一人申請者) | 「一般」公屋輪候冊申請者 (減去非長者的一人申請者) |
申請宗數 | 152 400 | 89 000 |
所需處理時間(年) | 10.16 | 5.93 |
面對着要求增建公屋的聲音,政府在施政報告中以香港土地供應緊張為由沒有加以理會,只表示會保持公屋產量。我們必須指出,政府只是欠缺已平整的「熟地」,並非真的欠缺土地資源發公屋及私人房屋。政府早前亦已經多次表示,除了現有土地儲備外,政府可以透過市區重建局提供更多的住宅用地,亦可以透過鐵路物業發展項目提供住宅用地[2]。在施政報告中,政府亦指數個石礦場用地可改作供應住宅土地,並提出釋放工業用地、在維港以外填海等手段增加土地供應。因此,問題核心在於政府會撥出多少這些住宅用地用於興建公屋。但事實是,政府寧願把近年數個拆卸公共屋邨所謄空出來的土地,買給發展商發展私人樓宇,也不用作興建公屋。
施政報告中亦沒有檢討公屋不合理地低的入息上限。中低收入的市民,其入息超過了公屋入息上限,結果被推向居屋或私人物業市場,製造了私樓需求殷切的假象,長期壓抑公屋的潛在需求,進而合理化土地供應偏袒私人發展商的做法,令政府可以藉口減少對於市民住屋需要應有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