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 星期五

2018.3.24 扶貧委員會高峰會行動新聞公告


良心劏房扮扶貧 地產乘機呃市民
置業階梯不歸路 強迫人人做樓奴




林鄭月娥上台後,政府推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計劃透過募集「良心業主」以低於市價租出單位,為輪候公屋逾3年而仍未上樓的基層住戶或劏房住提供過渡房屋計劃恍似展現政府的「新思維」,但事實上,房屋政策以私營市場為主導的情況,依然完全沒有改變

「社會房屋」在外國本來是一個保障市民基本住屋權的非商品房屋政策,但政府卻挪用並扭曲相關理念。為了讓計劃在財政上較有持續性,不惜犧牲住屋質素,以「共居」的名義,讓幾個素不相識的住戶一同住在細小的分間單位,並「共享」廚、廁等基本設施,為住戶日後之間的摩擦埋下伏筆。這種的所謂「共居」,只不過是「合租」的美化詞,反而令香港的住屋水平大幅倒退,和「共居」建立社區的理念完全相違背。這種低質素的「良心劏房」,亦令無良商家和地產商有機可乘,以「社會房屋」為幌子,經營劏房圖利。

       
其次,計劃的租賃期只有23年。假若住戶在租賃期結束時仍未能上樓,便意味着他們要在三數年內多次搬屋,對基層住戶可是不小的負擔。外國的社會房屋強調社區發展,連結居民的社會關係,但政府所謂的「社會房屋」租賃期之短,住戶難以建立長久的人際關係。此外,參與計劃的條件本身便排拒了很多未能處理房屋需要的住戶,單身人士、沒有資格結婚的同志伴侶和其他不符合申請公屋的「家庭」定義的住戶,入住的機會很可能較主流的住戶低。而「共居」的條件亦使參與計劃的機構無法不篩選申請的家庭。

       
政府的假「社會房屋」顯然不可能成為長遠解決香港房屋問題的方案。整個計劃供應量之少及其篩選性質,將焦點轉移在社會上最悲慘的人身上,鼓吹了社會上一種「賣慘鬥慘」的風氣。所謂的「過渡房屋」只不過是在置業階梯底層的公屋和在其之下的劏房中間多加一級,根本沒有脫離過去多年以「置業階梯」為主軸的房屋政策。

如果林鄭月娥班子真的有決心解決房屋問題,便應拋棄以置業主導、建立「置業階梯」的政策,徹底把房地產的投資/投機遊戲與市民的住屋需要分離。而政府亦應該作真正長遠社會投資,落實財富與資源再分配,大量發展讓所有人都能永久入住、適切、非商品、非鬥慘的「真社會房屋」,以及大量增建廉租公屋,才能長久地讓香港人以可負擔的開支,有尊嚴地解決住屋需要


政策立場

1.          推行「社會房屋」時,應參考現時海外和過去本地的社會房屋及合作社房屋經驗,確保「社會房屋」為非商品的適足住房,並以促進社區建立為理念,以及讓市民有權參與整個規劃過程,打破地產霸權對市民的控制。
2.          現時私樓供應已經達標有餘的情況下,撥資源進一步大量興建公屋,並提高個人及家庭申請公屋的資產與入息限額。
3.          停止將居屋售價與市價掛鉤,居屋只可自住或售回政府,不可向市場轉讓或放租。
4.          實施包括租金及租住權保障的租務管制,保障租客免受頻繁加租迫遷之苦。
5.          市建局在收回基層的舊樓後,應該將相當的土地交予房屋委員會興建廉租公屋。
6.          停止推行任何慫恿置業的政策,壓抑買樓收租行為(包括收緊投資者取得物業按揭貸款之條件),以免刺激樓價和租金,令地產霸權問題惡化。
7.          推行稅制改革,包括徵收資產增值稅、土地/房屋囤積及空置稅,取消一切催谷置業的稅務優惠,節制物業累積和增值,打擊炒風,減低泡沫風險。
8.          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停止鼓市民以逆按揭作為退休保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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