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5日 星期日

青年宿舍是毒藥還是解藥?

青年宿舍是毒藥還是解藥?
文:趙家欣

梁振英上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推出青年宿舍的建議,
「賣點」是租金較市值租金低出接近4-5成,其次是收入上限較公屋申請門檻高出接近一倍。然而,青年宿舍以過渡式的住屋形態出現,自認掌握房屋政策的梁振英,真的相信青年住屋問題解決了

泡沫置業夢

泡沫的樓價造就不合理的租金,成為了市民大眾,包括青年人租不起樓的致命傷。香港一直奉行高地價政策,2002年的孫九招一出,讓地產商主導樓市市場,導致樓價高企,青年人買不起樓、租不起樓。上屆政府沒有正視這個問題,以為推出置安心計劃讓市民先租後買就可以解決青年上樓問題。如今,梁振英政府竟然繼續炒冷飯,以青年宿舍作為『住安心』計劃推出,讓青年儲錢買樓,實在可笑。即使青年宿舍的租金只是市值的5成,若沒有一定程度的租金管制,每月收入接近1.7萬的年輕人仍會面對很大的財務壓力,可以說五年租用期之後,根本儲不了多少錢,更不會實現如梁振英鼓吹青年人上車的置業夢。

況且,青年宿舍只會排斥收入更低的年青人。現時已超過四萬宗30歲以下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公屋,換言之會有最少四萬個月入$9,200的30歲以下的年青人也在排隊申請青年宿舍。但租金若非與青年收入或可負擔能力掛勾,只會削減這批低收入的年青人入住青年宿舍的動機,他們只好繼續選擇租金相對較低,但租住條件差的劏房。最後,青年住屋問題终究又是原地踏步,更甚的是製造了『低收入青年』的標籤效應。

拒當樓奴才是生活態度

梁振英希望透過青年宿舍「助」青年儲首期置業,但置了業就代表成功向上流動、生活質素得到改善嗎﹖其實,樓奴生活才真正開始︰不斷節衣縮食、無止境加班、喪失了自由和生活……為的是把血汗錢乖乖奉獻予地產商。當經濟泡沫爆破時,不論是成為負資產、抑或財團縮減人手而失業,所有的苦果卻要由自己來承受!公平嗎?

『不買樓,不一定因為買不起,而是不想助紂為虐,養肥地產霸權﹗』這是青年拒當樓奴運動的宣言開場白。地產財團今天能橫行霸道,全因是財團、政府鼓吹一種信念:樓係要買的。所以政府不用大規模建公屋、非長者單身人士要有計分制、拒絕降低公屋申請門檻,青年人就會乖乖地去買私樓!其實,放下置業夢,我們會發現世界很大,原來我們有很多選擇,節省下來的金錢,可以立刻改善生活質素!拒當樓奴,才是青年人應有的生活態度!不做樓奴,解決住屋需要,增建公屋是其中一種出路。況且,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愈多人住公屋,其實是為社會減少風險,幫助社會保持穩定。

因此,公屋絕不是福利,而是社會必需品,也是個人基本權利,政府有義務推出長遠政策解決市民住屋需要,而不是推出『樓奴』的止痛藥 ─青年宿舍﹗

2012年8月2日 星期四

仇恨政治,或公屋計分制

仇恨政治,或公屋計分制
文:楊穎仁

Anti-Semitism means spreading enmity towards the Jews. When the accursed tsarist monarchy was living its last days it tried to incite ignorant workers and peasants against the Jews. ......This is a survival of ancient feudal times, when the priests burned heretics at the stake, when the peasants lived in slavery, and when the people were crushed and inarticulate. This ancient, feudal ignorance is passing away; the eyes of the people are being opened.
——Vladimir Ilyich Lenin, "Anti-Jewish Pogroms".




今年父親節前夕,一個父親死了。原本為茶餐廳送外賣的何成先生因失業故,交不起板間房的租金,露宿麥當勞,最終不支倒下。(注一)

月入六千,匯款家用照顧鄉間妻兒之後,還要掏出五百大洋交租,根本儲不到錢,工作丟了勢必手停口停;連年瑟縮板間房,健康大抵無以保養,手停口停不久,心跳也停了。面對這個父親節悲劇,我們不得不問打工仔人工為何那麼低,家庭團聚為何那麼艱難,同時亦不得不承認住屋是關鍵的生活保障之一。要是何先生上了樓,公屋一人單位的租金比板間房低廉,居住環境比板間房人道,多撐一兩個月,說不定已經撐到渡過難關。

但他不會有這種機會。2005年,房委會誘騙社會大眾相信「大量青年無恥搶佔公屋害老人家無樓可上」,順利實施公屋「計分制」,將五十八歲以下的單身人士分拆出去,青絲等到變白頭也未必等得到有上樓的一天——在計分制的界定下,終年五十二歲的何先生,至死仍是「房委會青年」。


分數乃煙幕 配額見真章

且重溫公屋計分制如何運作。簡單來說,即是將五十八歲以下單身人士從「一般申請」(多為一整個家庭的申請)裡剔出來,剔出政府所謂「平均三年上樓」的承諾保障,輪候年期無上限。他們的上樓資格以特殊公式計算:「上樓積分 = (申請被接納時的年齡 – 18) x 3 + (申請被接納後的輪候月份數目) x 1」。至於儲夠幾多積分才可以換取上樓資格,那是海鮮價,房委會宣稱哪個時候哪一區單位不多,分數就要高些,反之就調低些,像早陣子新界區配屋最低分數要一百六十多,現在卻只需一百五十九分。


(各區非長者一人申請者配屋最低分數。2012年7月23日存取自房委會網頁

在上述公式的處置下,二、三十歲的單身申請人固然叫苦連天,等十年八載也儲不夠最低積分,何先生的情況又怎麼樣?計分制於2005年實施,其時何先生四十五歲,要是馬上獲准申請公屋,即時取得135分,按理說,只須等一兩年積分已經達標上樓,何必留待2012年還要住板間房?

謎底不難找,提示就在眼前。新高中學制首屆文憑試近日放榜,考得大學最低入學要求的同學不少,當中最後能讀大學的卻僅得一半,無他,學額有限,僧多粥少,兩個只能活一個。公屋輪候的道理也是一般無二:你儲夠分,他不夠樓,嘥氣。批評計分制的人士通常為了弄懂它那繁瑣的公式力竭筋疲,然而公式純屬煙幕,關鍵在於實際配屋量。自計分制實施以來,房委會預留給「房委會青年」這個倒霉人種的公屋單位配額,沒有一年超過二千個。以最新的《2012/13年度租住公屋編配計劃》為例,接下來這個年度的配額有1,690個。相對的,截至今年三月底,公屋輪候冊上已累積了足足八萬七千八百個「房委會青年」(注二)以上述配屋量安置這幾萬人,約莫要耗52年,縱使發起狠來把全數配額留給中年人,一個也不交給三十歲以下的小伙子,仍然得花25年才安置得完他們──前提還要是今年三月底之後再也沒有人加入「房委會青年」大軍,從此無人申請公屋,否則那就真是山無稜,天地合,乃敢有屋住。

房委會歷年度計劃編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公屋單位配額

年度
06/07
07/08
08/09
09/10
10/11
11/12
12/13
配額
1,600
1,600
2,000
1,960
1,760
1,850
1,690


計分是煙幕,精髓是以計分之名行分流之實,橫刀狠削「被計分者」的上樓配額。如是者,在何先生這個年紀等不到有公屋住的基層市民,自然不缺,而且越來越多。


誰擁護計分制  誰就是煽動仇恨

炸彈埋下了,民怨終有爆發的一天。坐上特首之位的梁振英不是沒有注意到他屁股下面的機關,一再宣傳他遲早會讓年滿卅五歲的單身人士重獲「三年上樓」權利,免得炸個開花。詭異的是,明明計分制是當初褫奪了他們權利的禍根,梁竟然從來沒提過要將它廢除。

不廢除計分制,這批較年長的單身人士要等多久才可以上公屋,前文已闡述過。反過來說,若不廢除計分制,到底要增建多少公屋才可以實現梁振英那「卅五歲或以上者三年上樓」的承諾?這得視乎計分制將一眾「房委會青年」置於整個公屋編配系統裡的位置。輿論皆知房委會在2007年廢除了與住戶入息掛鉤的「租金封頂」(注三),卻未必留意它從2006年起為公屋分配設下了另一種「封頂」,於《2006/07年度租住公屋編配計劃》通過「輪候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每年的編配額,定為編配予輪候冊申請人單位數目的8%,並以2000個單位為上限」,此後年年蕭規曹隨。「房委會青年」佔公屋輪候冊個案的比率遠不止8%,給他們僅僅8%的配額,後果有二:個案解決速度不及積壓速度,「房委會青年」在輪候隊伍的份額逐年膨脹,此其一;讓所有人「三年上樓」所需的公屋建屋量,比讓「房委會青年」「三年上樓」所需的公屋建屋量少得多,此其二。

第一點很易理解,第二點或許曲折得有點玄了。甚麼?計分制不就是藉著踢走那堆「房委會青年」來增加其他人的上樓機會嗎?怎可能讓他們回到大隊反而更容易讓所有人上樓?聽起來很奇怪,事實上半點不假,現時輪候冊上共有個案189,500宗,當中42,200宗是三十歲以上的非長者單身人士。假如沒有計分制,所有人(包括那42,200位三十歲以上單身人士在內)都「三年上樓」的話,政府每年只須供應189,500除以3的公屋單位,即是六萬多個;可是在計分制的「8%配額」封頂限制之下,光是讓三十歲以上單身人士「三年上樓」,估計每年要供應逾十七萬間公屋才可達標(注四),耗費的資源較沒有計分制高出1.78倍!


截至2012年3月31日輪候冊個案數目
- 輪候總數
- 30歲以上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申請

189,500宗
42,200宗
沒有計分制
- 所有人三年上樓所需之年均公屋供應
(輪候總數 / 3)

維持計分制
- 30歲以上非長者單身人士三年上樓所需之年均公屋供應
(30歲以上非長者單身人士 / (3 x 8%))

63,167間



175,833間


一年落成五、六萬個公屋單位,香港歷史上確實發生過;一年落成十多萬個單位,可謂前無古人,想達標恐怕就真的只能建「公營劏房」了。既不敢廢除計分制,又要誇下海口,梁振英要卅五歲以上人士「三年上樓」,猶如行路上月球。死命擁護計分制的高官與說客,自稱節約公帑,到頭來卻只會花得更奢侈,害更多人無法上樓。

花更多錢,建更多屋,為的不過是製造歧視。不想花更多錢,建更多屋,惟有一個辦法:撕掉這塊名為「計分制」的遮羞布,乾脆否認「房委會青年」住公屋的資格,坦言一個都不准上樓。一如既往的,帶頭煽動市民向虛空的他者投擲仇恨,罵他們不求上進不賺錢供錢,罵他們離開父母自住是破壞傳統家庭價值(注五),罵他們人窮住劏房住板間房住麥當勞是活該的——即使這個「房委會青年」可能已年過五旬,已為僱傭勞動奔波半生,已在內地有妻有兒只是無法團圓,甚至乎,可能已經魂斷麥當勞。


情義繞心中有幾多重 仇恨又卻是誰所種

計分制的分,不是分數的分,它在行政上是截龍分流的分,在政治上是分而治之的分。行政上將輪候隊伍劃成幾截不難,政治上要分而治之,則必先誘使人民相信他們內部是互相敵對的,年齡也可以淪為其中一條軸線,叫「青年」和「長者」兩派(及兩派的支持者)打個你死我活。計分制的道德基礎,頗大程度上建基於這個仇恨論述:「青年」搶奪「長者」上樓機會,社會需要政府擔任仲裁者/制裁者主持公道,懲罰「青年」,拯救「長者」。

由是,反對計分制的前提,即是拆穿這種仇恨的虛假。話說新一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推出了,邀請正在輪候公屋的「房委會青年」申請。這個在傳媒報導裡被表述為入住凶宅的安排,其實並沒有明文提供「凶宅」此一選項,但申請表上卻明文列出長者屋一項任人填寫(見下圖紅線內文字,請點擊放大)。


房委會這邊廂實施計分制懲罰「青年」,那邊廂把據說十分稀缺的長者公屋轉送「青年」,詭異得很。說穿了,長者屋並不那麼稀缺,其設計亦不見得符合長者的喜好,「青年」與「長者」之間本無尖銳對立。此事房委會多年來心知肚明,早在2006年七月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會議中即承認長者屋供過於求,須將部份單位改建為其他用途,建議用這個方式每年消滅500間長者屋。最妙的是,記錄該次會議決定概要的文件顯示與會者通過了一件事:「把該文件銷密,並上載於房屋委員會網頁」(注六)

「把該文件銷密」,意謂長者屋供求相關狀況之前被房委會列為機密。為甚麼在2006年七月之前不可讓公眾知悉這些資料?可能性之一,是一年之前政府仍在為推銷計分制而大搞政治宣傳指責「青年」威脅「長者」上樓,待計分制獲通過並具體落實為2006至07年度的房委會的公屋編配計劃,已是2006年五月底。此後大局已定,覆水難收,房委會再施施然抖出幾句真話,諒那些輕易被仇恨蒙蔽的群眾也不會察覺高官們前後不一,更不會為口奔馳之際還費心勞神逐份翻查官方文件。

若然上述推測屬實,計分制的制訂打從一開始就具有欺騙性。情義繞心中有幾多重,仇恨又卻是誰所種?政府把青年趕出香港僅存的非商品化住屋,由得他們被地產資本搾乾搾淨,並不會使長者得益。當勞動者都在吃力供樓以供養李嘉誠和他的子子孫孫,還剩下幾多錢可以供養家中兩老?人口老化逼在眉睫,供養長者的人口買少見少,不到二十年,青年頸上的樓奴枷鎖很快就會危及上一輩的性命。復和勝於仇恨,世代是相連的,憂戚是相關的。我們不一定能馬上掙開資本的剝削和國家的箝制,但至少,認清真相,是擺脫政治洗腦的第一步。

例如從粉碎計分制開始。


延伸閱讀
〈獸窩與金屋:略論施政報告的房屋政策〉
〈【講稿】青年眼前的住屋困局〉
〈公屋非福利 居屋乃地產〉


注釋:
一. 〈猝死麥記 顧家爸爸遺兩兒女〉,《蘋果日報》,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
二. 〈公屋申請新高 青年佔1/4〉,《香港經濟日報》,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

三. 在此以前公屋租金不得超出住戶入息中位數的10%,2007年廢除「租金封頂」後,變成「每次最多只加租一成」。逐次累計之下,原則上房委會加租再無上限。
四.  這還要是假設三十歲以下人士連一個上樓配額也分不到、額額全數讓給較年長者才成立的保守計算。一旦撇除這個苛刻條件,甚至要年均供應365,833間公屋才可達致非長者單身人士在現行計分制之下「三年上樓」,遠遠超出讓所有輪候者公平地「三年上樓」所需的單位數量。
五.  例子見《東方日報》二零零五年五月廿四日「正論」,〈申請公屋無大無細 單身青年乘虛而入〉。「單身人士申請資格沒有年齡限製也是不符實際的,這種政策不但沒有盡量利用好公屋的資源,還間接鼓勵了年輕人過早離開家庭,破壞了中國人傳統的倫理觀念。」
六. 〈善用剩餘「長者住屋」單位:決定概要〉,香港房屋委員會,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

2012年7月29日 星期日

壹周刊:青年宿舍無鬼用

青年宿舍無鬼用
壹周刊
A080-082 時事
壹些事壹些情 2012-07-26

特首梁振英上週一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突然宣布將撥款十億公帑興建青年宿舍,並以市值租金的一半至六成租予十八至三十五歲年輕人,又批出五千名額,容許白表申請人免補地價購買居屋,以求減低年輕人戾氣。政策一公布,以為是超級福利,個個磨拳擦掌表明屆時一定要申請,甚至有網民表示會租住青年宿舍作「炮房」、「遊樂場」;不過,本刊訪問了多名八十後年輕人,發現青年宿舍對他們全無吸引力,政策的構思更凸顯政府完全沒有周詳策劃。

住五年就會儲到首期?

廿六歲的KaKa,家住上水,由於跟弟弟同於港島區上班,為求節省車費和交通時間,兩姊弟遂每月以六千元合租銅鑼灣的貴價劏房,「同細佬一齊瞓碌架床,有時換衫都唔方便,惟有加塊簾,換衫時拉埋佢。」她跟男朋友Teddy拍拖九年,早有結婚打算,但卻一直未儲夠首期。「一個月萬二蚊人工,交租同俾家用都已經用咗半份糧,一個月最多儲三千蚊,要儲幾耐先買到樓?」KaKa的男朋友月入約二萬元,他坦言不想結婚後租樓住「幫人供樓」,所以才遲遲未結婚,「銀行而家咁低息,供樓根本就唔會好大壓力,最大問題係樓價太高,俾唔到首期。如果我哋夠錢上車,聽日就走去結婚啦。」「本來諗住梁振英上場,真係會令樓市降溫,點知呢頭話推置安心同青年宿舍,轉過頭又話白表可以免補地價買居屋,樓價一星期內又升十幾萬,政策前後矛盾,根本就俾唔到人信心!」青年宿舍可讓年輕夫婦申請入住,但二人卻耍手擰頭道:「結婚就係為咗組織一個家庭,唔通生個仔出嚟,叫佢同我哋一齊屈埋喺個百幾呎嘅宿舍度?最大問題係,住完五年係唔係就會儲到首期?」

起多啲公屋

廿七歲的Carol家住長洲,五年前出來工作後,便一直租住劏房,現每月以四千五百元,租住深水埗約二百呎劏房,「我租過土瓜灣、佐敦、沙田,出嚟住耐咗,真係寧願遠啲都想返屋企住,但係屋企根本就冇位。」Carol任職文員,月薪九千五百元,單是屋租已佔收入一半,加上晚上兼讀護士課程,生活捉襟見肘,「而家食碗麵都三十蚊,乜都唔買,每個月先叫儲到一千蚊,買樓?真係諗都唔使諗。」青年宿舍雖說會較市值租金便宜一半,但她卻認為未必真如想像中化算,「我而家四千五百蚊乜都包晒,青年宿舍話就話啲租平一半,但就唔包水電,仲要加埋管理費同差餉,其實平得幾多?五年之後儲到幾多錢?」她又擔心青年宿舍的治安問題,「我揀劏房都要揀啲有鐵閘嘅,十八歲到三十五歲個range咁大,都唔知隔籬會住啲咩人。」她批評政府遲遲未肯加建公屋,才令年輕人陷入困境:「兩年前我人工得七千幾,走去申請單人公屋,點知等咗咁耐,連主任都冇得見。起得呢啲青年宿舍,倒不如起多啲公屋,真真正正解決到住屋問題!」

台灣青年宿舍無人吼

年輕人置業難,並非香港獨有問題,台北市政府早於O九年在市區興建「青年國宅」,以市值租金七成,租予二十至四十歲的年輕人,租期最長六年,今年初已開始推行。不過,由於計算管理費後,租金雜費每月高達五千元港幣,年輕人難以負擔,所以宿舍的空置率極高。北京去年亦推出類似政策,計劃在市區興建五百間出租房,以市租金的三分一價錢出租予年輕人。出租房的設計參照大學宿舍,每戶有兩間睡房,租戶須共用廚房及廁所。

仲要俾人管

剛剛三十歲的Cherry與丈夫及父母同住一公屋單位,雖然有意搬離父母過二人世界,但仍覺青年宿舍不吸引。「宿舍同市值租金掛鈎,話就話平近半,但我同老公夾埋都係二萬幾蚊人工,兩邊父母每個月夾埋要俾八千蚊家用,而家返工已經要帶飯慳錢,仲邊有錢交千幾二千蚊租?」她更認為青年宿舍只是另類劏房,「仲要俾人管,聽落咁大個人仲要住宿舍,好似係有問題嘅人先會入去住咁。」

谷肥俾地產商劏

「宿舍最多俾人住五年,但五年之後呢?我又會夠錢買樓咩?你當我俾三成首期,都要七十萬啦,五年點儲七十萬?」已畢業投身社會十年、從事藝術行政工作的楊先生,一聽到青年宿舍計劃便鬧爆,認為政策幫不到青年。現居於深水埗劏房單位的他,認為政策最終受惠的只是地產商及有份營運宿舍的機構:「就算我五年後真係儲夠錢買私樓,最終辛苦儲番來嘅錢都係落地產商袋,呢五年係谷肥青年俾地產商劏啫。有份run宿舍嗰啲機構(青協、東華三院、香港女童軍總會)背景都紅紅哋,佢哋唔使出錢起樓,自己可以營運,仲有機構話會考慮叫住宿舍啲人幫佢哋做義工,仲唔賺晒?」

全港三千個宿位

青年宿舍將由政府撥款十億元興建,並交由非政府機構營運,宿舍地點包括天后、上環、佐敦及大埔等,合共三千個單位,以市值租金一半至六成,即約一千二百元至二千五百元,租予十八至三十五歲的在職單身人士及夫婦。單身人士月入少於一萬七千元即可申請,最多可住五年,有關宿舍最快兩年後落成。計劃興建的單位每個面積不多於二百呎,目前青協、東華三院及香港女童軍總會已表明有意營辦,運作形式會類似大學宿舍,會設立宿舍委員會或舍監負責監管。

馮嘉欣:回復公屋租金封頂合情合理

馮嘉欣﹕回復公屋租金封頂合情合理
2012-07-07 明報

房委會將在9月加租一成,公屋居民紛紛要求回復2007年前的租金封頂法例,廢除現有的加租惡法。房委會成員兼知名財金學者蘇偉文,撰文指摘反對現有租金機制是「輸打贏要」的做法,但當中卻有不少謬誤。

蘇偉文在文中(2012年6月14日,刊於本版)回顧了舊有的公屋租金機制:「以前公屋租金有一項規定,就是公屋租金調整後不能超越居民收入的10%,在經濟大環境向上時,市民的收入增加,租金調整自然沒有問題。可是九七亞洲金融風暴後,本地居民收入下降,不少人面對減薪和裁員之苦,也帶來公屋租金佔居民收入超過10%的問題……用簡單一點的說法,以前的做法是一個『可加不可減』的機制。」

任何一個公屋居民都知道,從沒一條法例規定租金不可超過居民入息10%。2007年前的房屋條例是將租金與居民負擔能力掛鈎,並設「租金封頂」,規定每次租金調整時,公屋住戶整體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得超逾10%(下稱中位數)。當住戶趨向貧窮化時,整體住戶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便會上升,若「中位數」升到10%以上時,房委會便不能加租加重居民負擔。堂堂學者竟連最簡單的房屋條例都搞錯,真教人驚訝。

蘇偉文錯誤理解房屋條例,他不知道公屋貧窮化的原因不僅是經濟環境使然,亦與人口老化、貧富懸殊加劇、申請公屋入息限額偏低、限制單身人士上樓等結構因素有關。即使在經濟復蘇時,「中位數」也往往持續攀升,在2006年第二季房委會廢法前一年,「中位數」竟升至14.8%高位!房委會一天不正視上述結構問題,公屋早晚也會變成「貧民窟」。

面對公屋貧窮化,房委會不單無檢討長遠房屋政策,反而在2007年伙同民建聯、自由黨及功能組別等28名議員,在立法會內強行廢除「中位數」租金封頂條例這加租緊箍咒,剝奪居民的僅有保障,但今天仍拒不認錯,胡說舊機制「只能加、不能減」。他們沒告訴居民,正是「中位數」的存在,才能阻止房委會在舊機制下加租!

新機制可加不可減出老千

毫無疑問,房委會在2007年的新租金機制是一個可加不可減的機制,在細節裏有很多「出術做馬」的地方。

首先,機制在計算時,故意剔走近四分一收入最低的居民,扭曲收入指數,拉高加租幅度。第二,機制以加權方法,撇除細單位低收入住戶增加的影響,令到每次租金調整時都很容易變成正數。第三,收入指數以平均數計算,對佔多數的低收入居民極不公平。最後,租金指數只計名義工資,沒計算通脹因素,加重居民在高通脹時的負擔。

整個機制的設計每一步都是為加租着想,並無考慮居民負擔能力,更沒有「藏富於民」的公共政策理念。

房委會富可敵國

公屋居民一直被妖魔化為只懂得拿福利的一群,但事實房委會從公屋居民亦得到不少的盈利,以2011年計,綜合運作盈餘高達40多億,而房委會所累計的儲備更高達697億!這筆錢來自公屋居民的租金,來自居民消費及經營的公屋商場,也來自出售領匯所帶來的利益!

公屋居民一直抵受高物價、備受領匯殘害、做開荒牛抬高當區地價,現在卻還要被受莫須有的污名!現時公屋內住有近50萬長者,大量中下階層市民,回復2007年前「中位數」10%租金封頂,確保他們的負擔能力,完全是一個合情理的要求。


作者是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成員

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回應梁振英及張炳良落區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
回應梁振英及張炳良落區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成員於7月8日出席特首梁振英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黃大仙東頭社區中心的答問會。

青年人是現時的房屋政策是最受忽略的一群,基層的青年如果希望搬出來方便工作或過獨立的生活,要申請公屋要面對非長者一人計分制,跟本無可能獲得安置。即使收入較好的一群,亦面對着租金高昂的問題,更加不用談在私人市場置業。在高不成、低不就的情況下,青年人往往只能住劏房,自身權益和安全失去保障。

面對着嚴重的房屋問題,梁振英不得不回應。但其回應卻令人質疑其解決房屋問題的決心。

梁振英口口聲聲說要增建公屋,但他和張炳良始終不肯承諾興建公屋的確實數字。其政綱亦只是寫道未來5年興建75,000間公屋,與曾蔭權政府每年平均興建15,000間公屋根本無實質分別,完全無助基層市民縮短輪候公屋的時間。當張炳良回應青年往屋問題時,表示不能一下子透過出租公屋解決問題,並無回應公屋興建量與需求嚴重脫節的問題,亦無回應現時歧視單身青年人的非長者一人計分制。

面對劏房的問題,梁振英的竟然反過來叫市民不要只希望自家旁邊的空地做公園,着市民犧牲以解決劏房。我們必須指出,導致劏房的問題的主因,是政策忽略基層住屋需要,並不是市民反對興建公屋。而事實上,政府根本沒有針對興建公屋分配足夠的土地資源。就以近期的北角邨地皮為例,政府竟然將前公屋地皮招標出售,而不是用作重建公屋。由此可見,梁振英根本是轉移視線,並企圖分化市民。

面對着現時青年人和廣大基層市民的住屋問題,青年拒當樓奴運動要求新政府:
  1. 停止出售前公屋土地,糾正土地供應偏向發展商的政策,並撥地大規模增建公屋;
  2. 取消公屋非長者一人計分制,正視基層青年人往屋需要,停止污名化青年人;
  3. 重新制訂長遠房屋政策,深入研究潛在的長遠住屋需求;
  4. 改變政府一貫把房屋商品化的政策方向。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講稿】青年眼前的住屋困局

應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系會之邀,青年拒當樓奴運動上星期六為第三屆政策研究青年峰會主講房屋政策,以下為當日講稿。


【講稿】青年眼前的住屋困局
文:楊穎仁

今日為大家講的是香港青年住屋問題。剛吃過午飯,大家可能飯氣攻心,希望接下來說的東西不至太悶,悶到各位睡著了。

吃是必需的,住也一樣。為甚麼住屋問題重要?因為人是註定佔有空間的,除非我們可以取消自己的肉身。或者有一日科技進步到我們可以將自己的人格和記憶upload上網,但在這一天來臨之前,佔用空間仍然是我們存在的必要條件……咦,不對,到時也需要地方放server。


香港人的住屋負擔能力

問題是,香港人到底有沒有能力滿足住的需要呢?一般來說,那要視乎我們有幾多錢,而住屋又要花去我們幾多錢。通常講公共政策好像要很抽離,要站在一個很超然很中立的位置去看事情,但今次我想大家先把眼光著眼在自己身上,因為解不解決到住的問題,這關乎你們每一位的生計,很快,幾年之後就殺到。你要為住耗費幾多氣力,說遠一些,關乎究竟你能不能結婚生仔,說近一些或許關乎你能不能花幾年進修讀多個學位,能不能對一份朝九晚九的工作say no,又或者大吉利是講句,一旦你或你家人遇上意外失去收入,你能不能承受這個風險。

言歸正傳,我們有幾多錢呢?剛剛去年人口普查的統計新鮮出爐,我們可以看看社會上一個人平均收入有幾多,這樣大家對自己未來讀完書搵工有幾多人工都叫做心裡有數。那,即是說,你可以想想自己未來在香港能否生存得到。

好了,大家可以看看,根據最新人口普查的數據,每月主業入息中位數是11000元。月入過萬,就算你是只佔適齡人口最幸運的18%,能升讀政府資助的大學學位讀到畢業,剛找工作有這個收入已經不錯。假如你不是唸所謂名牌大學的所謂搵錢學系,隨時找不到這個價位,我有些在其他大學讀social science、讀宗哲系的朋友告訴我他們前年畢業人工很多也是八、九千左右。順帶一提,香港的勞動市場不是沒有性別歧視的,儘管在某些年齡層裡面女性找工作比男性容易,失業率較低,但沒一個年齡層的女性入息中位數高過男性。在改變這種狀況之前,在座各位女生最好有心理準備,你們的人工可能會再低一些。

收入是有了,但我們也得看看錢是怎麼花的。首先,這11000元不會百分之一百落入你的口袋。為甚麼?因為我們要供強積金。換言之,我們在一毫子都未用過之前,已經要拿走5%做強積金供款奉送基金公司,即是沒了550元。然後呢,你出去打工了,有錢賺了,家裡自然會叫你幫忙分擔家計。假設你每個月要給3000元家用,那就再減3000。再然後呢,出去打工,自不然要搭車返工放工,要出街食飯——不要小覷吃飯,我記得數碼港剛啟用時一碗雲吞麵好像賣到八十元,那已是接近最便宜的那一類午餐——就當你不太講究,交通吃飯再加上上網呀,手機呀之類的日常雜費,節儉一點大概可以維持在3000元之內。

11000減550,再減兩次3000,剩下4450元。4450元,可以住甚麼地方?如果你搬出去住,原則上有以下三個選擇:一,租樓;二,買樓;三,公屋。補充一下,以下談的「租樓」和「買樓」指在私人市場上租住或購買的住屋,公屋也是租回來的,但不是商品住屋;同樣的,嚴格來說這裡的「公屋」也不是指所有公屋,而是指出租公屋這種香港最具代表性的非商品住屋,因為自九十年代以後政府開始出售部份公屋,它們是可以隨後流入二手市場當作商品去買賣的。


商品住屋:租樓,買樓

先說租樓。剩下四千多元,如果你不是有辦法找到交通不怎方便還沒被炒貴的偏遠村屋,我可以幾乎肯定你最大機會只能租得到劏房——準確點說,現在連村屋也可以變劏房,吸引不少愛狗之人入住,皆因市區劏房大多不准養狗。一棟三層西班牙別墅劏成九個單位,如果每個單位養一隻狗,吠起來倒是相當壯觀的。回到市區,我不知道大家有多留意市道,四千多元,勉強可以在深水埗租到一間200呎左右的劏房,這還要視乎近不近地鐵站,有沒有看更,有沒有電梯,要不要行很多層樓梯上到唐八樓,說不定這筆錢最後只能租得到小一個呎碼的100至120呎劏房。

記住,這還只是深水埗、大角咀、太子一帶的情況,去到油尖旺就稍為緊絀了些,要是過了海去到港島區,租金更隨時貴四、五成。如果大家有留意新聞,可能記得今年年初一樁報導,就是有人在西環搞新式劏房,有冷氣有電視,月租三千五。面積有多大?3呎乘6呎。那東西被人叫做「太空艙」,其實它小到連劏房也算不上,不過是企理一點的籠屋或者床位。由此可見,現時私樓的租金高到甚麼水平,我聽見有些在灣仔做社工的朋友提起近年港島區不少露宿者是綜援人士,因為負擔不起貴租,被逼瞓街。

不租樓,買樓又行不行呢?大家要知道買樓的程序是怎樣的,首先,你要付一筆錢出來,那筆錢叫做首期,通常起碼要是樓價的三成。剩下來的七成怎麼辦?你要找銀行做按揭,銀行借錢給你去支付賣家,然後你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錢給銀行,還要給利息,這就叫供樓。

也就是說,你可以想像買樓的錢分成兩筆,一筆叫首期,要一次過給﹔另一筆叫供樓,分期還款。這些基本概念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或至少聽過,問題是具體來說那是甚麼意思?說得直白些,就是首期到底要多少,供樓每個月要供多少,供幾多年才供滿。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去年十二月的資料來評估,一個400呎的小單位,呎價平均在5000至8350元不等,視乎它在香港、九龍抑或新界。換言之,這個400呎小單位大約售價200萬至334萬。如果要三成首期,即是說大家要先儲到60萬至100萬才具備入場買樓的最低資格。計計數,如果你每月剩下4450元,光是儲首期你已經要儲11至19年,基本上整個青春都要為這一個目標拼盡全力才有機會。

但儲到首期是不夠的,因為之後你還要供樓。怎供法?如果你買的樓值200萬,3厘利息,供30年的話,每月要5902元;供20年的話,要7764元。如果你要買港島區那層平均334萬的樓來供的話,就更不用說了……答案非常清楚,就是若你每月只能花四千多元在住屋上面,就算不談未捱完二、三十年供樓會不會已經先被市建局或者田生地產收樓,事實是,你根本供不起樓,game over。現實點看,這意味著在香港對絕大部份市民而言買樓絕不是單憑一人收入所能夠辦到的事,必須找其他家人分擔。但如此一來,一個核心家庭人人出外賺錢也意味著很多重要的社會再生產的工作必須假手他人,例如以廉價僱用外傭承擔家務勞動。窮到沒錢請外傭的,可能就沒有多少出路了。

全家供樓亦不輕鬆。剛在這個農曆新年,美國有市場調查公司在全球抽取三百多個城市研究樓價,結果發現香港住屋之貴在榜上排名第一,樓價中位數是家庭年收入中位數的12.6倍(注一)。即使你全家總動員供樓,不吃不喝全副身家用來供樓,也得花十二年有多,尚未計利息。在香港買樓有多艱難,自不待言。


(圖片轉載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廿四日《明報》)

話說回來,請大家不要死守「4450元」這個估計數字做參考,因為實際上通常不會剩下那麼多錢。正如之前提過的,你可能會有其他額外支出,例如旅行,例如做手術,例如讀多一個學位。須知自資學位的學費並不便宜,少則六七萬一個,讀EMBA的話更貴,在中大好像超過45萬。讀書也是債務來源,隨著副學士普及,加上大學畢業後再讀上去的人越來越多,我們讀書的年期越積越長,借錢讀書的話債務也越滾越大,人工裡剩下那四千多元裡有相當部份是要用來還債的。再說,除了額外支出,我們也不能保證自己收入一直穩定。能夠升職加薪固然好,但遇上經濟危機時也有裁員減薪的風險。回歸後我們起碼遇過四次:九七、九八年東亞金融風暴,之後是科網股爆破,二零零三年到SARS,零八年是金融海嘯。十年內可以爆發四次不能憑個人之力逆轉的動盪,這對20至30年內需要保持穩定收入的供樓一族來說,其實很辛苦,也很需要運氣。


非商品住屋:公屋之難

以上講的買樓和租樓,都是在私營市場裡尋求安居之所的嘗試,但兩者都很困難。無他,因為實在太貴。我不清楚剛才大家在中大哪裡吃飯,本部泳池邊的Snack Bar一碟餐肉雙蛋飯賣12.5元,但在我返工附近的茶餐廳,閒閒地都要25元。當中一倍差價去了哪裡?最低工資不管你中大內外都要遵守,所以沒關係,Snack Bar還要水任斟紙巾任拎三種辣醬任添,食材設備的成本也不會比外面低得到哪裡去,最能夠解釋的因素恐怕就是租金,中大有優惠,外面舖租收市價。其實這很恐怖,等於說我們吃一碟飯有半碟是租。之所以如此,也是私人市場的常態:炒賣。炒賣的技巧可以很複雜,但本質也不是多複雜的東西:低買高賣,只要有人接貨就可以高價成交。而在香港這種本地貧富懸殊,對外來資金又不設防的所謂國際金融中心,要找人用一個超出平民負荷的高價去接貨,其實不難。於是私人市場的樓價和租金就長期脫離普羅大眾的負擔能力了。

樓價和租金高到甚麼地步?去年十二月花園街大火,燒著樓上不少劏房,其中一位災民正是社工(注二)。社工的薪水,無論如何也比之前提過的11000元全港入息中位數更高,所以社工系一直大受考生歡迎,除了有「幫到人」這個形象之外,無可否認註冊社工相對穩定的收入亦是一個吸引人的地方,很城大社工系在上兩年JUPAS裡面都是最多同學報讀的學系,2010年是51人爭一個學額,2011年是68人爭一個學額。但為甚麼竟然連一個社工也要租劏房住呢?報紙說當事人的月薪甚至接近兩萬(注三)。答案就像剛才所說的,因為買不起樓,而且當事人正在進修,唸碩士,要花錢。我想在座的政政系同學也體會得到,目前在香港唸有政府資助studentship的Mphil(碩士研究生)機會不多,一個學系每年往往只開兩三個學額,其他人想讀碩士就要自掏腰包。那麼,不買樓又不想住劏房,可以怎麼辦?特首曾蔭權這樣問那位社工:喂,你有沒有申證公屋呀?這樣一問,就令曾蔭權見報了——大佬,一人公屋申請的入息上限再幾年也只是七千多一點,你叫他怎申請?

這段小插曲突顯了今時今日要住公屋有多困難,僅僅入息上限一關已經苛刻,於是你買不起樓,又不能申請公屋,惟有繼續住劏房任人劏。不過公屋還是讓人嚮往的。出租公屋是香港最具代表性的非商品住屋,它不能在樓市裡自由買賣,它不以牟取最大利潤為目的,租金不受市況波動影響,原則上與住戶負擔能力掛鉤,政府加租要先參考住戶入息水平。遺憾的是市民要住公屋半點不易,面前至少有三個難關:一是剛才提過的入息上限過低,二是供應量過少,三是公屋計分制。

說是低,即是入息上限有多低?請大家看看這個。

住戶人數

2011/12年度

公屋輪候冊入息限額

1人

8,740元 (9,200元)

2人

13,410元 (14,116元)

3人

15,260元 (16,063元)

4人

18,560元 (19,537元)

5人

21,520元 (22,653元)

6人

25,040元 (26,358元)

7人

27,340元 (28,779元)

8人

28,950元 (30,474元)

9人

32,230元 (33,926元)

10人或以上

33,590元 (35,358元)

(資料內源: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2012/13 年度公屋輪候冊入息和資產限額檢討》。括號內數字為扣除5%強積金供款之前的入息。)

留意一人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9200元。其實那不算高,以很多基層工種為例,像保安員,領著時薪廿八的最低工資,放每個月四日的勞工假,每日返工返十二碼(一日工作十二小時),如果再多拿幾百塊錢勤工獎,已經超出上限,出局了。政府近日表示若根據它的公式計算一人、兩人公屋申請個案的入息上限原本應該在今年下調,但還是決定皇恩浩蕩地維持不變。有些報紙跳出來罵這是「輸打贏要」,須得把已經夠低的入息上限壓得更低,也有輿論認為政府此舉是屈服於政治壓力,非理性地扭曲原則云云(注四)。政府屈服是屈服了,不過不見得是屈服於甚麼政治壓力,而是屈服於常識——要是當真根據那條所謂公式設定了8230元的一人申請入息上限,再沿用上述每月四日假期,每日工作十二小時的情況推算,申請人的時薪將不得超過25.4至26.4元!這無異叫政府陷入兩難:要麼你連底層工人住公屋的權利也要否定,要麼你得馬上推翻去年才落實的最低工資立法。無論是哪一個選擇,都是殘忍兼匪夷所思的。

假如你幸運地——或者應該說不幸地——賺的錢低於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先別高興,你是可以排隊輪候公屋了,但是要輪到幾時呢?去年施政報告說未來五年的公屋建屋量是平均每年15000個單位,而截至去年六月底,公屋輪候冊已積壓155600宗輪候個案。大家簡單的乘除一下,就知道兩者相差十倍。政府向來對外誇口對公屋申請人有「三年上樓」的承諾,可是看看建屋和輪候的差距,它能不能遵守這個承諾,實在是非常可疑的。

又不增加建屋量,又不想在人前公然毀約,有甚麼辦法扭轉乾坤?有的,這時候公屋計分制就出場了。政府在2005年引入公屋計分制,針對的是「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三年上樓」不適用於他們。何謂「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他們月入當然不得超過9200元的入息上限,同時也是單身,年紀在58歲以下的。

這些申請者要被怎樣計分?大家可以看看房委會的計分法:

  1. 申請人在遞交公屋申請時的年齡,會用作計分。在此評分制度下,18歲的申請者將獲得0分;19歲的會得3分;20歲的會得6分,每年長一歲加3分,餘此類推。
  2. 申請人如居於租住公屋單位(包括由房屋協會營運的租住房屋),會被扣減30分。
  3. 申請人在輪候冊上多等一個月可多得1分。申請人在輪候冊上的相對優先次序,會按其所得分數而定。累積分數越高,便越早獲編配租住公屋單位。

有點繁複是不是?讓我稍為解釋一下。第一點的意思是如果你還沒申請或房委會還沒接納你的申請,從十八歲起你每大一歲就增加3分;如果房委會接納了你的申請,依照第三點,你每過一個月就取得1分,即是每年累積12分,儲分數的速度是申請前的四倍;不過呢,別以為儲分數一定由零開始,起跑線可以是負數的,第二點告訴你一旦你本來住在公屋,就得由負30分起錶。

麻麻煩煩計完一輪,即是怎樣?即是考到幾多分才「合格」?現在最少要儲到142分才叫「合格」,獲得配屋機會。申請其他地區的公屋,所需分數更高。

申請地區

已接受配房的最低分數

市區

145分

擴展市區

142分

新界

151分

離島

148分

(資料來源:香港房屋委員會

最低要142分,就當你十八歲立即撲到房委會申請公屋,而房委會又立即神速接納你的申請,你最少要等幾多年才有機會上樓呢……(台下同學:十二年!)嗯,對呀,是十二年。等是等得久,不過假如大家還是沒有甚麼感覺,這裡有一些東西或許可以幫你提提神。

計分制下非長者一人申請獲安置數目


2007/08

2008/09

2009/10

2010/11*

30-39歲

11

24

11

24

40-49歲

392

580

433

450

50-57歲

1190

1387

1504

734

總數

1593

1991

1948

1208

(資料來源:香港房屋委員會《租住公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配額及計分制的運作》。*為2010至11年度截至2010年十二月底的數字。)

有沒有發覺表上似乎漏了些甚麼?沒錯,表上是沒有「18-29歲」一欄的,因為三十歲以下依照計分制而成功上樓的個案數目,是零。撇除這一點不談,成功獲配屋的機會也落不到相對少壯的年齡層手上,主要都集中在五十歲以上的申請人。但這還不是重點!我不希望各位將焦點放在哪個年紀爭得多哪個年紀爭得少的分餅仔遊戲上面,因為那個餅其實很小。表裡四個年度,每一年分配給「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配額都不超過二千個單位,而且每一年都沒有用盡配額。

退一步說,就算每年都有二千個配額,每年都用得一個不剩,那又如何?截至2010年年底,公屋輪候冊上已積壓60,300宗「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個案。六萬多宗申請每年才分得二千個配額,縱是隊伍就此截龍,此後不會再有多半個來排隊,以這個進度要全部處理既有申請,也要花三十年。「三年上樓」?他們怎樣「三年上樓」?政府設置計分制,正好把這六萬多人一口氣踢出正常輪候隊伍,抹殺了輪候冊上四成申請,造數粉飾太平。


此地的妄念,他方的借鑑

既然商品住屋難以負擔,非商品住屋又短缺至斯,為甚麼政府不擴大後者的規模呢?畢竟每年興建15000個公屋單位並非歷史常態,在不很久遠的2000至01年度,就有超過55000間公屋落成。對於擴大非商品住屋的規模,又或者增建公屋,坊間有好些反對的主張,我們在這裡嘗試檢視當中一些常見的觀點。

一. 公屋是福利,浪費納稅人金錢
二. 公屋無助上車
三. 土地不足

先說第一種反對意見。公屋是不是福利?回顧七十年代,在房委會文件分類裡的「甲類房屋」,也就是出租公屋,已經是房委會的生財工具,利潤足以恆常補貼乙類房屋的虧蝕。甚麼是乙類房屋?主要是臨屋區,現在的中轉屋也算是。這個趨勢到八、九十年代依然不變,公屋利潤數以億計,政府提供的只有土地。若說賺錢的業務也被叫作「福利」,真的很古怪。到了領匯上市,形勢才顛倒過來,為公屋帳目帶來收入的公屋商場、停車場賣斷了給領匯,居民在社區內的消費不再回頭滋養他們的居所,卻被領匯抽走,帳目就維持不了。為甚麼當初要賣斷公屋商場、停車場?因為房委會說它蝕錢,急需套現。為甚麼房委會蝕錢?因為2002年政府為了托樓市,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的孫明揚推出了「孫九招」,幫助囤積了多個私樓單位賣不出去的地產商散貨。「孫九招」最令輿論印象深刻的一招,是停建停售居屋,但居屋是房委會一大財源,有人估計過當年它賣一棟居屋收到的錢足夠它再建三棟。到財路被政府斷了,房委會就轉移視線,打公屋商場、停車場的主意,而最取巧的是,賣掉商場、停車場之後換來的那一大筆錢,房委會放在金融市場投機炒賣,賺到的錢算進名為「投資收入」的帳戶,跟公屋營運帳目分拆開來。就這樣,房委會整體照舊有發財機會,公屋帳目卻被隔離然後陰乾。可以說,今時今日公屋帳目虧損,不是出於它的「福利」性質,而是被房委會強行篤數篤死的。

接下來談「上車」。何謂「上車」?在我們的日常想像裡頭,車子當然是載我們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的才叫車子,「上車」也是比喻從細屋搬到大屋的發達旅程。卻不知這個旅程既不自然亦非必然,甚至不是單靠樓價升值資產增值就可以細屋搬大屋的——要是你的細屋升值人家的大屋也同時升值,賣了細屋依然買不起大屋,搬甚麼?「新居屋」其中一個地盤選址在火炭區,我們就拿區內既有的居屋作例子。老牌居屋穗禾苑目前市價比起它三十年前剛發售時沒錯升了十倍八倍,帳面上看來很誘人,但以它的售價,賣了屋想再在同區買得到同樓齡同呎碼的私樓單位,卻也十分勉強,更別說搬到同區更大更新的屋苑了。

這裡須得有點城市規劃贈送的歷史機遇。七、八十年代,政府開始著力搞居屋的時候,香港還在開拓新的新市鎮,到九十年代居屋遍地開花,好些新市鎮也仍在發展途中。站在小業主的立場,這意味著賣掉你手上的屋,有機會以所得的錢買到較偏遠、但更寬敞更高質素的單位,然後你等待那個原本偏遠的地區慢慢發展起來抬高樓價,繼而又到下一區買更好的屋,一直循環下去。只不過,政府現在不再有這些大動作大塊地的新市鎮計劃了,整個遊戲就玩不下去。再說,儘管經驗了那個大開拓年代,過半數居屋業主仍然沒有放盤長住至今,大概證明了細屋搬大屋遠比別人所說的困難。政府近年不停提出「活化居屋二手市場」,若以逆向思維想一想,也猜到環境如何:要是居屋業主密密放盤圖謀搬家,又何須「活化」?街頭巷尾把復建居屋說成「上車」良機,其實不對。較可能的情況是,上車了,車子不開,車子哪裡都不去,車子本身就是你的終點站。

這陣子被人談得最多的卻不是公屋福利不福利,上車不上車,而是「土地不足」。政府去年在施政報告聲稱不夠土地建公屋,今年財政預算一樣老調重彈。有多不夠土地?大家可能覺得香港很小,是的,如果你拿它跟一整個國家比較的話。但要是比較對象同是城市,香港比世界上很多城市都大。它的陸地面積大過紐約市,大過莫斯科,大過新加坡,大過京都、大阪、慕尼黑……大到甚麼程度?大到可以保留40%土地用來做郊野公園的程度,但我們不必碰郊野公園,也不必徵收半塊農地,香港依然有大量土地可以建住屋——現時住宅所佔的土地,還遠遠不及全港面積的一成!(注五)

關鍵不在於土地夠不夠,而在於政府拒絕將土地用於民生。市建局有二百多個重建項目,有哪一個收地是為了興建公屋?它拆樓收地之後興建三百萬一個的單位,已經叫「低價」。港鐵上蓋也不缺給新樓盤的土地,但它用來建甚麼?上蓋物業已成為港鐵重大利潤來源,它七十年代落成的時候車站在哪裡?在彩虹、牛頭角、大窩口,也在荃灣和觀塘,它原本是運載打工仔來回工廠區、公屋區和市區的交通公具,可是今時今日它的車站又在哪裡?在康城,李嘉誠的日出康城。


(啟德規劃檢討,經修訂的初步發展大綱圖

有實例有地圖,我想會更方便理解。這是九龍城對出的啟德發展區,預定興建逾13000個公屋單位,厲害吧?幾乎及得上全港一年的建屋量了。不過大家看看規劃大綱圖,這批公屋其實僅僅是地圖上方的深紅色區域,中低密度私人樓宇、商業區和政府機構分到的土地都要大得多。公屋土地不到9.2公頃,啟德發展區卻有足足328公頃。這很誇張,光是拿啟德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土地來建屋,恐怕已差不多容納到一個新市鎮的人口,那還要是在市區裡頭的「新市鎮」!地是有的,不過不給你而已。

非商品住屋在香港每下愈況,但外國有各種各樣的方案可以讓我們參考。地方比香港小,人口密度比香港商的新加坡,有八成人口住在政府興建的組屋。組屋只賣給收入在某個水平以下的新加坡公民,外來資本不能直接購買,樓價原則上也就不會受到外圍炒賣的正面衝擊,相對穩定一些,升幅不如香港私樓。瑞典等北歐國家行的又是另一套模式,他們除了有政府興建的公共房屋,也有由民眾自行集資興建的合作社住屋,不須聽命地產商開天殺價任人魚肉。瑞典的住屋合作社規模大到足以買下建築公司和物料供應鏈,降低成本亦降低樓價。一些國家的合作社住屋主要由人民設計規劃,政府不過撥出土地和資金。就算在私人市場交易的住屋,也可以加以管制,像德國就有嚴厲的租金管制壓抑加租。很久以前香港曾經有過租金管制,不過早就撤銷了。德國也不准業主隨意驅逐租客,在香港,自從《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在2004年修訂之後,業主要趕走租客,只需要一個月通知期。因為這些管制,德國樓價變動甚微,過去十年年均升跌大約1%左右,這在香港根本完全不可思議。歐債危機前這被很多人罵,罵在德國買樓賺不了錢,待經濟危機來了人們就體會到這種穩定有多重要。總之,非商品住屋不是甚麼異端事物,很多地方都有,在二戰之後更是很多歐洲國家復興計劃的要件。

說到這裡,差不多是時候做個小小的總結。我知道大家即將要做研究,寫政策報告書,為此我有一點點建議。第一,大家要想想住屋的定位,屋是用來住還是用來炒?如果住屋都可以炒賣,我們如何保證想居住的人有屋住?第二,大家要想想政府的角色,政府手上的資源應該用來賺盡每一分每一毫,抑或應該滋養民生?玻利維亞政府把食水供應賣給跨國企業,人民連在屋頂收集雨水也是犯法的,這成甚麼世界?若水是這樣,住屋呢?第三,歷史的轉折是得考慮的,房屋政策不是亙古不變向來如是,像孫九招面世前面世後就有顯著差別,大家要看見不同時期的差別,以至解釋這些差別的出現。第四,盡量親自找資料,翻政府文件,查數據讀年報,又或者實地做考察做訪問,別光看報紙的報導,那充其量只能是個開端,而且經常充斥前面提到的那些不太準確的迷思。親自找資料,隨時有意外驚喜。我今天講的大致就是這些,謝謝大家!


台下發言

同學:政府不願意做好非商品住屋,你認為那是否出於官商勾結?

我:談到官商勾結,很多人都聯想到個人層面的東西,例如哪個高官和哪個富商往來密切,誰收了誰送的大屋和美酒,誰以權謀私在家裡地窖搞僭建,諸如此類。這些舉動當然要譴責,但我希望大家將視野放得宏觀些,比方留意一下香港處於怎樣的政治經濟格局,政府和資本有著怎樣的關係。七十年代,工業仍是經濟支柱,而香港工業以勞動密集的輕工業為主,需要聘請大量工人。為了壓低成本,工人的居住開支不能升得太快,否則住屋一貴人工就要加,老闆就賺不了那麼多錢。政府大規模興建公屋,正是打造集體消費維持低薪。到八十年代,一則歐美經濟不穩定,與其留守要長線投資的工業倒不如到金融市場尋找短期回報,像香港這些對外來資本不設防的城市恰好吸引海外資金流入,炒股票炒地產,香港地就由工業城市變成所謂「國際金融中心」;二則1978年後大陸改革開放,工廠漸漸搬離香港進入內地,兩個因素加起來,香港從搞工業改為搞地產,也不再需要那麼多公屋養著一大批打工仔。當初五十年代石硤尾大火後興建公屋又有另一個原因,就是那時候寮屋處處,政府想剷走寮屋收地牟利,但剷了寮屋又要花錢接濟無家可歸的市民,倒不如建徙置區安置他們還比較省錢。這樣做也比較省地,徙置區單位通常不及寮屋大。曾經訪問過一些當年住寮屋的老街坊,她說她以前家裡下面還有一層可以養豬。住公屋?你想養隻狗也不行吧?箇中亦有政治因素,那時候港英政府要穩定人心,害怕民意靠向中共招惹外部壓力,所以總得做些救濟工夫。穩定人心到了後過渡期一樣是香港房屋政策的動機,不過手段由興建公屋改為慫恿市民買樓置業——你買了樓,你有物業在這裡,你就不希望政局有甚麼動盪甚麼大變,導致樓價下跌身家縮水。九十年代的前房屋司黃星華在官方文件裡這樣說過,梁振英近年也這樣說過……呃,可能說得有點遠了,不知道能否回應得到你的問題?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


注釋
一. 〈全球調查:港樓價最難負擔 達家庭年收入中位數12.6倍〉,《明報》,二零一二年一月廿四日。
二. 〈火場社工怒窒曾蔭權〉,《蘋果日報》,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三. 〈劏房碩士促增建公屋〉,《蘋果日報》,二零一二年一月卅一日。
四. 如鍾劍華即屬一例。「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港府不依檢討結果,反映管治處於弱勢,故不理性考慮對機制公信力的影響,只求討好反對聲音:『今年是選舉年,政府不想讓政黨有機可乘,但這樣只會令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只可上,不可下(調)!』鍾批評,當局不按機制調整,對最有真正需要的申請者不公平,而公共資源被不合理運用,納稅人變最大輸家。」見〈公屋輪候 一二人入息只凍不減〉,《經濟日報》,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
五. 見規劃署網頁。2010年,全港住宅用地有76平方公里,只佔土地總面積的6.86%。

2012年1月6日 星期五

報摘:「太空艙」擬進軍大學宿舍

3呎 X6呎 月租$3000起 「太空艙」擬進軍大學宿舍
2012年01月06日 蘋果日報

本港寸金尺土,有公司近日引入「膠囊太空艙」,進軍宿舍及旅館市場。該公司推出全包宴,只需 15名學生有意入住,便會物色鄰近校園的住宅改裝成太空艙學生宿舍,估計每人每月的全包宿費約 3,000多元。該公司更推出低至每月 1,000元一艙的租金,將「膠囊太空艙」直接搬進大學宿舍,有學生會對此甚感興趣。記者:張岳弢

大學生瞓太空艙 攞你命
膠囊艙每個內籠可放下 3呎 X6呎的單人床褥,高度則有 1.15米,成年人一般可坐直在艙內。艙內設計儼如酒店,要插匙卡方可取電,艙內有獨立 LCD電視,又可駁 Wi-Fi上網。
該公司老闆黃偉麟表示,初步構思是若接獲同一大學有至少 15名學生有意入住,便為他們在大學附近物色地點辦太空艙宿舍,定期安排專人打理,估計每人每月全包宿費介乎 3,200至 3,500元,黃認為價錢合理。單位內另設有儲物櫃、公共廁浴及桌椅等設備,但為方便管理,熱水、冷氣等供應會限時。若有需要,亦可提供廉價的洗衣及膳食服務。

他說,目前已有數十名學生表示感興趣,他並正進一步研究將太空艙搬進大學宿舍,以每艙月租 1,000元的低價租予大學,直接解決宿位不足的問題。他稍後會與多間大學聯絡,亦會安排學生會參觀。
此外,他指有不少賓館經營者聯絡他,希望可辦膠囊旅館。他打算以加盟模式合作經營,首三年的加盟費用 30,000元起,另每艙月租 2,000元。他會向加盟的賓館提供價格指引,估計每晚入住租金約 250元,相信本港首間膠囊旅館可在年內面世。對於有人批評這是豪華版劏房,黃偉麟說不介意,又透露的確曾有劏房經營者聯絡,希望購買太空艙,但他堅持這是其專利,只租不賣,又強調自己是想解決宿位及旅館不足問題,「唔係我都唔會話提議用 1,000蚊月租(一個艙),租畀大學啦」。
中大學生會會長秦晞輝稱大學宿位僧多粥少,如此構思對居住偏遠同學來說頗吸引,「好多同學每日搭個幾鐘車,有啲同學幾個夾錢租屋,一個月每人都要負擔兩、三千蚊啦」。